大多听得懵懂,只觉得是新官府又立了新规矩,和在大清时应该也没什么两样。
然而,在新近抵达的移民中,却也有人并未选择去各村落中垦荒,而是留在城中谋事,等待着机会。他们或是科场失意的书生,或是见过世面的帐房、师爷,对字里行间的意味更为敏感。
当条文传到他们手中,许多人反复研读,心中震撼却难以言表。
他们从中看到的,是一个与大清截然不同的秩序框架,而这对于他们这些在在大清屡——
屡碰壁、没有出路的人来说,不啻于在黑暗中瞥见一缕曙光。
在总督府及各衙署的官员中,反响则更为复杂直接,中下层官员,特别是那些由早期移民或士兵提拔而来、较少沾染旧衙门习气的人,大多持积极态度。
他们觉得办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反而能减少许多无谓的纷扰和来自上方的随意干预。尽管也有少数人暗自觉得束缚多了、权力小了,但大势所趋,也并未发表什么不同意见。
总体而言,这部法典因其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和程序的明确,赢得了统治集团内部大多数人的拥护毕竟,谁不希望自己的财产和权利也得到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