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多少技术含量,有的只是一颗颗泛黄泛黑的坏牙,拔的多了,感觉自己更象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每天就是重复着一件事情。
早晨早早上班,下午到点下班。
于华羡慕县里文化馆的工作,闲遐之馀他去看过,那里的工作人员相当轻松。
可以泡一杯茶,拿一份报纸反复的看一上午,而不是象他这样,为了满足父亲的愿望,来做一个牙医。
“买到了没?”
“买到了,不过就一份,排了好长的队,差点就没轮到我。”
“一份也够了,你先看,晚上换我。”
馀华凑过头去,一脸精神的小眼睛好奇道:“雨姐,你们这是看什么呢?”
“方坤的新小说《潜伏》啊。”
见于华一脸懵,李小雨继续道:“你不会连方坤都不知道吧,他写的小说可好看了。”
“还有方小说改编的电影,不管是牧马人还是高山下的花环我都喜欢看。”一旁的姑娘同样跟了一句。
两女兴致高涨的聊着潜伏,什么谍战,什么军统地下站,成功的吸引了于华的注意。
于华想借过来看看,指望让他花大几块钱去买一份杂志,他是愿意的,只可惜兜儿里没有这个实力。
新杂志刚到手,李小雨说什么也不会借,就这样一连过了四天,终于从两人手里借来了一晚上的阅读时间。
人是下午七点一刻回的家,跟父亲吃饭的中间还不能看,因为他答应不能让杂志有任何破损污点,不然要赔钱的。
吃罢饭,于华早早回到自己的房间,绿罩台灯打开,一看便一发不可收拾。
七万多字的小说,让他看的如痴如醉。
一遍看完又翻到第一页开始重新看,父亲披着衣服敲门才把他惊醒。
“这都几点了还不睡,小心明天上班迟到。”
馀华看了眼闹钟,才发现已经快凌晨一点,哆哆嗦嗦起身上厕所滋了一泡,回来熄灯躺床上更是睡不着。
“太牛逼了,写的真特么好看!”
这一夜于华失眠了,他就是因为七七年高考没考上才去的卫生所,现在一想,相比较拔牙,好象自己更是读书那块儿料。
第二天照常上班,还杂志的同时,成功添加了李小雨的讨论阵营。
“方坤不光是作家,听说他在北大毕业后留在了自己所在的中文系当老师,同时还是全国作协的成员呢。”
“听说《明朝那些事儿》特别好看,咱们县城的书店买都买不到。”
“能买到也买不起啊,二十五块六一册,顶咱们一个月的工资呢。”
于华在一旁听着心里一阵咂舌,一册小说竟然要二十五块钱,通过李小雨的口中,他还是头一次听说当作家还能赚钱。
回到家,于华痛定思痛决定自己也尝试写小说,他的要求不高,不奢望能成为方坤那样的大作家,只要给他调到县里文化馆工作就行!
馀华的写作效率很高,他不知道小说是什么,不过找些小说看的多了,也就会照猫画虎的写了。
这段日子,不光他父亲,连周边邻居都听说他在写小说,洋洋洒洒四千字,写完一口气寄给了沪上的收获。
结果没一个星期便被退了回来,完事儿又往京城文学,延边,相继寄出去,结果无一例外全部被退了回来。
馀华不信邪的投到了浙省当地的杂志社,结果悲催的还是被退了回来。
“难不成自己真的不是写小说的料?”
六月中,方坤在学校监考这学期的期末考试,下班回家路过校门口被门卫喊住。
“方老师,这里又有你的几封信。”
方坤掏出烟给散了散,笑道:“麻烦你了李哥。”
“害,你现在可是咱们学校的大名人儿,我回家邻居那些小子问我认不认识方老师,我跟他们说咱俩还在一起抽过烟呢,他们都以为我在吹牛。”
方坤笑着又聊了几句,才摆手离开。
学校门口收信已经成了常态,这段时间全国各地的读者都在给他寄信,因为不知道家里地址,有顺着杂志寄到沪上的,也有听说他在北大教书,直接往学校寄的。
反正各种各样的信件已经收到手麻了。
带着回家,落车后又从后车厢拎了两只已经秃噜了毛的乌鸡下来。
梁英侠正在做饭,宁姚在屋里坐着,晋省老家产妇坐月子有百日不出门的说法儿。
不光百日不能出门,最好是连水也不能碰,想洗脸了就用毛巾擦一擦,这也就导致宁姚想洗个头,也被拦的死死的。
有一次趁梁英侠出门买菜,偷摸的烧开水洗了个头,婆媳俩第一次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