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鼎盛时代(求追读)
手完善部落的社会组织。

    整个部落从小到大划分为“家庭--族群--部落”的三级结构。

    家庭作为最基础的单位,由血缘相近的母系亲属组成;

    多个家庭组成一个族群,围绕着一个专属的火塘生活;

    而所有的族群组合在一起,便构成了完整的智龙部落。

    作为最高首领的龙母,拥有统领整个部落的权威。

    不仅如此,伽马还没有独揽大权,而是组建起了原始的议事会。

    议事会由各个族群的首领组成,凡遇部落迁徙、大型狩猎或抵御外敌等重大事务,均由议事会集体讨论决策。

    同时,伽马以神眷者的名义,颁布了严格的族群规则:

    第一,严禁族龙之间使用武力自相残杀,违者将被永远驱逐出部落。

    第二,各火塘的火种必须日夜看守,永不熄灭。

    第三,当现任龙母老去,将由老龙母和议事会共同考察,从各个族群中择优选拔出最具智慧的雌性智龙接任。智慧是最为重要的是考察标准。

    在经济制度方面,伽马推行了原始的公有制。

    大自然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的,智龙们能够获得的一切等也都是神的慷慨赐予,不属于任何一个个体。

    所以土地、房屋、所有的工具、捕获的猎物以及采集的粮食,全部归部落集体所有,部落内不存在私龙财产的概念。

    劳动也成为了高度集体的协作。

    无论是采集浆果、狩猎龙兽,还是打制石器、鞣制皮革,部落里的每一只智龙都要参与到集体劳动中。

    雄性负责狩猎与保卫,雌性负责采集、加工与繁育,老幼病残也要量力而行地承担一些诸如看守火塘、整理干草的轻活。

    而劳动所得的物资,会被统一存入由专龙把守的储物区公共仓库中。

    每天日落时分,由议事会成员按照龙口进行平均分配。

    在这一制度下,部落中没有龙会因为没有捕到猎物而饿死,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孩童和病患,也得到了部落集体的共同供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