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推动机关规范拍摄流程
    五月二十日,周一,上午九点。杭慧走进办公室,手里拿着一份她连夜起草的《开发区公务拍摄活动管理办法(讨论稿)》。这份文件她写了三天,改了七稿。从拍摄前的资质审核,到拍摄中的现场监督,到拍摄后的素材保管,每一个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

    她把文件递给刘萍。

    “刘主任,你帮我看看,有没有遗漏的。”

    刘萍接过去,一页一页翻。越看,眼睛越亮。

    “主任,这个办法写得太细了。摄影师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拍摄现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陪同,所有素材必须当天拷贝给办公室存档,摄影师不得私自保留任何影像资料……这些条条框框,以前从来没有过。谁请摄影师来拍东西,都是直接请,拍完就走了。哪有人管他拍什么、留什么。您这个办法要是能推行下去,姜华那种事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杭慧靠在椅背上。

    “把办法印发给各部门征求意见。一周之内反馈。没有原则性意见的,就按这个执行。”

    上午十点,意见征集通知发到了每一个部门的邮箱。下午两点,第一个反对意见来了。不是来自建设局,不是来自规划局,是来自宣传科。宣传科长姓赵,四十多岁,干了二十年宣传工作。他没有打电话,而是亲自跑到杭慧办公室,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份打印出来的讨论稿。

    “杭主任,这个办法,是不是太严了?以后我们请记者来采访,还要先查人家有没有犯罪记录?人家记者会觉得我们不信任他们。而且,拍摄现场要两个人全程陪同,我们哪有那么多人手?宣传科就三个人,每天要应付好几拨记者,根本陪不过来。”

    杭慧看着他。

    “赵科长,你觉得姜华的事,问题出在哪里?”

    赵科长愣了一下。

    “出在那个摄影师身上。他变态,他偷拍,他上传。是他个人的问题,不是制度的问题。我们只要在请人的时候小心一点就行了。”

    “你怎么小心?你请过的摄影师里,你知道哪个会偷拍?你查过他们的底细吗?你在他拍完之后检查过他的相机吗?你确认他没有备份吗?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只是把人请来,让他拍,让他走。他拍的时候做了什么,拍了什么,带走了什么,你一概不知。这就是问题所在。”

    赵科长不说话了。他的脸涨得有些红。

    “赵科长,这个办法不是针对你,是针对以后可能出现的姜华。你不希望再有一个姜华吧?”

    “不希望。”

    “那就按这个执行。人手不够,打报告申请增加编制。流程太繁琐,想办法简化。但安全这条线,不能松。”

    赵科长走了。

    下午四点,陈志刚来了。他手里也拿着那份讨论稿。

    “杭主任,这个办法我看了。很好。但有一个问题——这个办法执行起来,需要有人监督。谁来负责审核摄影师的资质?谁来监督拍摄现场?谁来保管拍摄素材?你写在宣传科,宣传科只有三个人,赵科长说得对,他们忙不过来。到时候执行不到位,办法就是一纸空文。出了问题,责任还是你的。”

    “陈书记,你觉得应该谁来负责?”

    “纪工委。纪工委有监督职责。摄影师有没有前科,纪工委可以查。拍摄现场有没有违规行为,纪工委可以派人盯着。素材保管有没有漏洞,纪工委可以抽查。这个事,你交给我。”

    杭慧想了想。

    “好。办法里加上一条:纪工委负责监督执行。”

    五月二十二日,周三。征求意见结束。反馈回来的意见有十七份,其中十二份表示支持,三份提出了修改建议,两份表示反对。反对的主要是宣传科和办公室,理由是“增加工作负担”“可能影响宣传效率”。杭慧把反对意见逐一看了,逐一回复。没有采纳的,说明了理由。

    五月二十五日,周六。杭慧在办公室最后定稿。她把文件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确认每一个字都准确无误,每一个条款都经得起推敲。然后她在签发栏签上自己的名字,盖上管委会的公章。

    《开发区公务拍摄活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了。

    五月二十七日,周一。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当天下午,省电视台打来电话,说想派记者来采访这个新办法。杭慧让刘萍接待了记者,她自己没有出面。记者问刘萍:“这个办法是在姜华事件之后出台的吗?”刘萍说:“是。”记者又问:“你们不怕别人说你们小题大做吗?”刘萍看了杭慧办公室的方向一眼,说:“不怕。出了事,谁负责?我们不希望再有一个姜华。”

    六月三日,周一。杭慧主持召开办法实施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各部门负责人、宣传干事、以及将参与拍摄监督工作的纪工委工作人员。会议室里坐得满满当当,有人低头看文件,有人用笔在本子上画着。

    杭慧站在台上,打开投影。

    “今天这个会,主要是讲《公务拍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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