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声长鸣。
尖锐的鸣叫划破夜空,打破宁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从声音判断,至少一个大组的警力正在往这边赶。
李雪峰的眉头微微一皱,随即恢复平静。
他蹲下身,抓住烂仔华的头发,将他被打晕的脸拎起来看了看,确认还有气。
然后他站起身,对天养生快速交代。
“带他回鞋厂。审讯的事交给你.....问出国华的制毒工厂在哪。具体位置,守卫配置等,越详细越好。”
“明白。”
天养生一把将烂仔华扛上肩膀,转身消失在巷子的阴影里。
李雪峰又转向小黑。
“吹哨。所有人散。能跑的跑,跑不掉的就地蹲下。警察抓了人,明天让律师去保释。记住,一个兄弟都不许承认拿过刀。”
“是,峰哥!”
小黑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铜哨,用尽全力吹响。
尖锐的哨声在街道上空回荡,三声短促的哨响,是事先约定好的解散信号。
三百名兄弟瞬间四散...军训过的一百人跑得最快,三五一队,分散钻进各个小巷,脚步整齐而迅速,不到三十秒就消失在周围的民居群里。
剩下的两百多人虽然散得稍慢,但也都按事先指定的路线各自撤离。
砍刀被统一收进几个麻袋,由专人扛走,一条街上除了混战时留下的斑斑血迹,洪兴的人一个都不剩,都溜了。
警车在街口刹停,车灯照亮了混乱的街道。
满地躺着的是烂仔华的手下,受伤的跑不动,没受伤的吓软了腿跑不了,还有几十个蹲在墙角双手抱头,那是被洪兴放弃的俘虏。
巡逻警冲下车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将近一百个混混横七竖八地躺在血泊和垃圾桶之间,砍刀扔了一地,散得满地都是。
但他们的对手,一个都找不到。像鬼魅一样,消散了。
屯门重案组高级督察李鹰(喋血双雄,李修贤饰)从第一辆警车上下来,手里打着一只强光手电,照了照地上的血迹,又照了照那些瑟瑟发抖的混混。
他沉默了片刻,蹲下身看了看一个受伤混混手臂上的伤口...干净利落,一刀砍在腕部,恰好切断肌腱却不伤动脉。这么专业的手法,不像是街头古惑仔能砍出来的。
他站起身,关掉手电,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语气中带着一丝难掩的惊讶。
“有意思。对方一个没留下,这群废物倒是全在这儿躺着。”
副手快步走过来,低声汇报。
“李sir,根据现场目击者说,洪兴那边出动了两三百人,但警车一到全部跑了,跑得干干净净。现场抓获的都是另一方的人...烂仔华的手下。”
“洪兴的人一个没抓到?”
“一个都没有。MD,跑得比兔子还快,在我们要到之前,全跑了。”
副手顿了顿,压低声音。
“李sir,要不要派人去抓李雪峰?这条街是他的地盘,今天晚上的事肯定与他脱不了干系。”
李鹰将手电插回腰间,瞥了副手一眼。
“证据呢?”
副手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这条街上的凶器上,有李雪峰的指纹吗?就算知道他在现场,那犯法吗?你说他指使的,你拿什么来证明?”
“况且,有些默契,还是不要轻易打破的好。只要没有伤害到普通人,垃圾嘛,别太在乎!”
李鹰的语气并不严厉,却点出关键,让副手无话可说。
他拍了拍副手的肩膀。
“封锁现场,你先做笔录。我去跟李老板聊两句。”
酒吧的门虚掩着,李鹰推开时,里面的灯光依然昏暗。
老式点唱机已经休息了,只有吧台上方,那几盏暖黄色的射灯还亮着,照着吧台后面,正慢条斯理擦杯子的李雪峰。
他换了一件干净的深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表情从容,静静等待着客人。
吧台上,放着两杯已经倒好的威士忌,琥珀色酒液,在灯光下泛着温和的光泽。
“李sir,晚上好。”
李雪峰放下手中的杯子,微微一笑,伸手示意。
“请坐。”
李鹰没有马上坐下。
他的目光在李雪峰身上停了片刻...这个年轻人,刚刚才导演了一场激烈的冲突。
现在已是神态自若,语气平稳,浑未将之前的拼斗当着一回事。
“你知道我要来?”
李鹰在高脚凳上坐下,端起面前的威士忌,饶有兴致的看着李雪峰。
“外面那么吵,警车来了好几辆,我总得看看情况吧。”
李雪峰端起自己那杯,抿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