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准备继续为米歇尔好好分析下市场,却忽然停了下来。
他的摩挲着手里的那份手稿,一种奇异的触感从指尖传来。
这纸张......好象和之前米歇尔给他的稿子不太一样啊。
他拿起自己读过的那一份,凑到壁炉的火光前仔细端详。
“恩?
狄更斯忍不住发出了疑惑声。
“查尔斯,怎么了?”
迈克尔问道。
“迈克尔,你来看看这个。”
狄更斯把稿纸递了过去。
“你没发现吗?这份稿子,和我们之前看的那些都不一样。”
说到这个,迈克尔一下子来了兴趣。
当初米歇尔第一次投稿时,正是他一手好字大大加了分。
难道是米歇尔又搞出了什么新的字体?
迈克尔接过稿纸,仔细一看,也发现了其中的不同。
稿纸上的字体不再是米歇尔那潇洒流畅的意大利体,而是方方正正的印刷体。
每一个字母都象是用尺子量过一样,无论是大小间距,还是字体粗细都完全一致。
整齐地排列在纸上,呈现出一种工整的美感。
然而最关键的还是触感。
迈克尔用手指轻轻抚过纸张的背面,能够明显感觉到那微小均匀的凹陷感。
就好象......纸张被什么东西用力敲击过一样。
“上帝啊!”
狄更斯象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他把稿纸凑到旁边的煤气灯下仔细观察,声音因为激动尖锐了起来。
“这字迹的间距......精确得就象是用卡尺量过!米歇尔,你是不是把印刷机搬进你的书房了?”
迈克尔也拿着另一份稿纸,两相对比,惊讶地发现,两份稿纸上的字迹,居然一模一样!
每一个字母,每一个标点,都处在完全相同的位置。
这根本不是手写能够达到的境界。
“我的朋友,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迈克尔也忍不住了,他看着米歇尔,似乎在看一个变戏法的魔术师。
面对两位好友震惊的目光,米歇尔只是神秘地笑了笑,并没有立刻回答。
他站起身,走到书房的角落,那里有一个被一块巨大的深红色天鹅绒布盖住的东西。
“先生们,我想,你们的疑问,它会给你们答案。”
在狄更斯和迈克尔好奇的注视下,米歇尔抓住了绒布的一角,用力向上一掀。
“唰。”
一台造型奇特的金属造物,就这样出现在两人面前。
那是一台由黄铜和乌木构成的小巧机器。
黄铜的齿轮与连杆精密地咬合在一起,在灯光下反射出温暖的光泽。
机身上,一排排错落有致的黑色圆形字键,象是钢琴的琴键一般整齐排列。
字键通过复杂的杠杆结构,连接着一簇扇形展开的金属小锤,每个小锤的顶端都刻着一个凸起的字母。
而在机器的上方,一个巨大的滚筒安静地躺在那里,旁边还有一个清脆的银色小铃铛。
整个机器充满了一种机械美感,好似一件来自未来的艺术品。
狄更斯和迈克尔都看呆了。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它完全超出了他们对机械的认知。
他们围绕着这台陌生的机器,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伸出手想摸,又怕碰坏了这件精密的仪器。
“这是.......什么?”
狄更斯好奇地问道。
“巴贝奇—米歇尔一型打字机。”
接着,他简单说明了和巴贝奇合伙研发打字机的事情.
就在他开始写作没几天,这台原型机终于完成了。
狄更斯尝试伸出手,小心翼翼地触碰了一下那些字键。
“这是什么?用来写字的?”
“你这篇稿子就是用这家伙写的?”
他带着几分怀疑,又带着几分新奇。
“当然,你们也可以试试看。”
米歇尔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尝试。
狄更斯坐到机器前,他用惯了羽毛笔,对于这种全新的“书写工具”感到有些手足无措。
他笨拙地伸出两根食指,像老鹰啄米一样,在那些陌生的字母键上艰难地查找着。
狄更斯每找到一个字母,就小心翼翼地按下去,机器发出“咔哒”一声轻响。
过了半分钟,他才勉强敲出一个单词“London”。
他甩了甩手腕,脸上带着无奈的表情,抱怨道:“这东西简直是作家的刑具,还不如我的鹅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