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笔,所有的关键,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上半部里!
只是他们自己,就象故事里苏格兰场那两个愚蠢的警探一样,彻彻底底地视而不见了!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就好象自己的智商被作者毫不留情地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可灵魂深处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一种被智慧和推理彻底征服的,酣畅淋漓的爽快!
这样的故事在伦敦无数的场景中上演着..
“混蛋!我怎么就没想到!”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老杰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飞溅。
他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测而脸红。
西区的诊所里,托马斯医生遵循了自己的诺言。
专门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时间。
当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填满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
“就是如果米歇尔不断章就好了!”
整个伦敦,在这一刻,都沉浸在这种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冲击之中!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弹,将所有人的脑子都炸得嗡嗡作响。
那么,同期连载的另一篇短篇小说《银额马》,则象一把锋利的刀刃,精准地剖开了他们思维的盲区。
短小的篇幅,但同样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银额马》是完整的一篇。
没有断章!可以一次看个爽!
当读者们心满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犹未尽地翻到下一篇。
当看到《银额马》这个标题时,他们本以为这只是个餐后甜点。
可当他们读到福尔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个着名的问题时,刚刚平复下去的头皮,再一次绷紧了。
“有没有什么别的细节,是你觉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间的不寻常举动。”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这段对话,象一道闪电,劈开了所有读者的思维定式。
原来,没有发生的事情,居然比发生的事情更重要!
这个理念实在太过新颖,太过震撼,以至于很多人反复读了好几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紧接着,一股狂热的模仿浪潮,毫无征兆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气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们不再鉴证或是抱怨工钱,而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彼此。
“老杰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点是红色的,而且质地很粘。”
曾经的书记员汤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镜,学着福尔摩斯的腔调分析起来。
“根据我的推断,你早上一定去过泰晤士河下游的砖厂附近,因为只有那里的土壤是这样的。”
老杰克愣了一下,随即大怒:“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帮隔壁寡妇修了烟囱!”
“哦?”汤姆的眼睛亮了。
“那么你袖口上这块不起眼的白色灰渍,想必就是烟囱灰了?”
“还有你和寡妇的故事该说说了.
“”
酒馆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伦敦的街头巷尾,在一夜之间,涌现出了无数个“野生福尔摩斯”。
人们开始热衷于从朋友的衣着、谈吐、甚至是怀表上的划痕里,查找所谓的“线索”,并进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尽管这些模仿大多以笑话收场,但所有人都乐此不疲。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和他那独特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时尚。
其风靡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里的双头怪鱼.
然而,当全伦敦的民众都沉浸在这场“全民侦探”的游戏中的时候。
在伦敦有一个地方,却是一片愁云惨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