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共和国出价都不低,威尼斯在战败于奥地利后一直缺乏足够的桨手,为此他们从帝国南部的大区购买人口充作划桨奴隶。
热那亚人则可以看作是开辟新业务线路,除了黑海的白奴贸易线外,他们现在又开辟了帝国贸易线,将德意志人卖去北非挣钱。
这些给拉斯洛上眼药的商业行为,此前他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施瓦本的土地兼并和人口过剩已经开始逐渐加重,再继续下去迟早会爆发农民叛乱。
虽然大部分流出帝国的人口最终都前往了匈牙利或是东帝国,但还是有一些流落到两个共和国手中。
结果施瓦本的这群憨货居然打算把这明晃晃的人口交易写进帝国条例里去,让他实在有些恼火。
此外,条例中还欠缺了不少东西,尤其是涉及矜恤民生、促进繁荣和保障公众福祉的内容。
尽管帝国的臣民并不由他直接统治,但拉斯洛希望改善帝国现状的心愿却是真实的。
除了这个最重要的新条例之外,诸如统一铸币权、整合大区关税政策等提案也都挺有意思的。
如果真能在现阶段实现的话,大区的状况应该会改善不少。
至于几位诸侯提出的,希望效仿奥地利颁布邦国法的请求,直接遭到了拉斯洛的拒绝。
他们显然已经知晓了皇帝打算在帝国境内推行新法典,于是找了这么个办法来表达不满和抵制。
关键在于他们理想中的新法并不是流行两百年之久的《施瓦本法典》中汇总的习惯法大全、查理曼敕令和部分改良后的罗马法,而是仿效《帝国法典》编纂的加强邦君权力的法律。
在过去德意志人的观念中,法律是上帝创造的世界运行规律中的一部分,因而是神圣的,只能被“发现”和“寻找”,而不能被创造。
其中,在帝国南部广为流传的《施瓦本法典》和在帝国北部流行的《萨克森法典》便是帝国各地习惯法的集大成之作。
可是随着邦国领地化的推进,邦君在各自土地上的权威不断被加强,他们需要的不再是对他们形成掣肘和制约的习惯法,而是新的、完全符合他们利益的成文法条。
通常来讲,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确立被视为邦国构建完成的标志,在这一步完成后,邦国就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又由于从属于帝国,因而实际上成为了介于独立主权国家和封建领地之间的“亚国家”。
而拉斯洛在哈布斯堡领地内推行法律化的举措在无意中加速了习惯法体系的瓦解,也令那些实力较强的帝国诸侯们找到了建设“国中之国”的正确道路。
毕竟,哈布斯堡家族自从伪造了《大特权书》后便已是构建邦国领域的老前辈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世纪皇冠重回哈布斯堡家族,没准奥地利和波西米亚现在已经不再深入参与帝国事务,转而向彻底独立的方向快速发展了。
所以不仅是帝国选择了哈布斯堡,也是哈布斯堡选择了帝国。
结果,拉斯洛意在维持秩序、强化帝国权威的举措反而首先在帝国南部加速了邦国领地化的进程。
这种倾向是拉斯洛需要压制的,办法就是将应用于奥地利和波西米亚的新法推及整个帝国,以此抑制甚至逆转邦国自身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不过《金玺诏书》颁布后百余年的积累,哪是他能够轻易扭转的。
虽然拉斯洛为此感到颇为头疼,却并不后悔将罗马法系统性地改造后引入帝国。
理性且公正的法律是以公权力推行“善政”的基础,放弃推行法律化相当于将治理的权力交还给地方领主和教士,只有在最原始的封建领地才能容许习惯法大量存在,这种因噎废食的事情拉斯洛可干不出来。
这场由他掀起的浪潮,最终会将帝国引向怎样的未来,目前还无人知晓。
是各地诸侯纷纷建成邦国,帝国彻底四分五裂转为邦联?还是皇帝以强权重塑帝国秩序,使帝国的光辉再次绽放?
拉斯洛对此的看法很简单明了:事在人为。
如果实在积重难返,那就只好不破不立了。
怀揣着复杂的心情,拉斯洛彻底告别了康斯坦茨,在施瓦本诸侯、自由市代表们的陪同下沿着莱茵河继续前行。
他心心念念的乖儿子,即将就任“常务副皇帝”的克里斯托弗正在巴塞尔等待他的到来。
第521章 难断家务事
从康斯坦茨出发,沿着莱茵河谷一路走来,施瓦本战争的痕迹已经逐渐被抹除,那些被瑞士人所占据的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也重新回到皇帝的统治之下。
劳芬堡,弗里克谷,莱茵费尔登,这片莱茵河畔的土地本是哈布斯堡家族在中部高地最后的支点,在与主支决裂百余年的哈布斯堡-劳芬堡家族绝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