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家丁
   “明天一早,去榆林镇,跟李卑会合。”

    “是。”

    .........

    翌日,天还没亮。

    陈景就带着队伍出发了。

    三百六十七人,排成两列纵队,沿着黄土官道朝榆林镇方向行进。

    陈景骑猎马走在最前面,马上还挂着那把陌刀,明光铠则在包裹里,被捆在马尾。

    刘大跟在他身后,高一功、王破军各领一队,走在队伍的不同位置。

    而李过和刘宗敏则在旁边充当副手。

    对于这个决定,他俩没什么异议。

    三百六十七个人的脚步声汇成一片沉闷的轰响,在黄土塬上传得很远。

    簇新的鸳鸯战袄在晨光中泛着暗红色的光泽,腰刀和圆盾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发出有节奏的碰撞声。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榆林镇的轮廓出现在视野里。

    在城外的校场上,陈景看到了李卑的队伍。

    校场是一片开阔的平地,四面用木栅栏围着,中间竖着几面旗帜。

    李卑的队伍已经列好了阵,五百人分成两个队伍,站在那里等着。

    陈景勒住马,目光扫过李卑的队伍。

    他首先注意到的是李卑本人。

    李卑站在队伍最前面,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马,穿着一身簇新的铁甲,胸前的护心镜在阳光下锃亮。

    他身后站着大约一百人,站在李卑身后的位置,距离主将最近。

    陈景的目光落在这百人身上。

    这些人,他们的棉甲明显更厚实,而且内衬铁片的棉甲,不是普通棉甲。

    头盔也是铁的,不是那种皮帽或者布帽。

    兵器整齐划一,清一色的腰刀配圆盾,背上还斜背着长枪,枪尖雪亮。

    他们的站姿也不一样。

    不是那种松松垮垮的站姿,而是腰杆笔直,目光平视。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凶狠。

    这些人,显然是见过血的。

    陈景的目光从这百人身上移开,落在那四百人身上。

    对比太强烈了。

    那四百人的棉甲,有的厚有的薄,有的新有的旧,还有几个穿着皮甲的,甚至有一个穿着布面甲,就是那种棉布后面缝几块铁片、聊胜于无的东西。

    兵器更是参差不齐,有人挎着腰刀,有人扛着长枪,有人背着弓,还有人手里攥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

    站姿也松松垮垮的,有人在东张西望,有人在低声说话,有人干脆蹲在地上,像是在等吃饭。

    这四百人,不像是兵。

    倒像是凑数的。

    这就是大明的“家丁兵”。

    一个将领身边带着几百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家丁,这些人是他花自己的银子养的,吃的是他的饭,拿的是他的饷,对他忠心耿耿。

    这些人,是他打仗的资本,是他升官的本钱,也是他在乱世里活下去的保障。

    至于那四百人。

    那是营兵,他们的装备、训练、士气,都跟家丁没法比。

    在战场上,他们的作用只有一个,充数。

    站在那里,凑个人头,让对面以为人很多。

    真正打起来,冲锋陷阵的是家丁,断后掩护的是家丁,力挽狂澜的还是家丁。

    而普通营兵,运气好的跟在后面捡漏,运气不好的,被当成炮灰填进去。

    陈景看着那四百人,忽然想起了一句话。

    “得二三百人之心,尽失部下二三千军之心。”

    这就是大明的军制。

    将领们克扣全体士兵的军饷,用这些银子养少数家丁。

    家丁吃香的喝辣的,普通营兵饿着肚子。

    家丁穿铁甲用精兵,普通营兵穿破棉袄拿锈刀。

    打起仗来,家丁立功受赏,普通营兵当炮灰。

    这样搞,谁还愿意当兵?

    谁还愿意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