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潘惟熙,已有取死之道
    一个月后,垂拱殿。

    依然还是前殿议事。

    “臣,弹劾天雄军观察使潘惟熙,三条大罪,此人,不杀,不足以明法度,不杀,不足以安天下人心!”

    新上任的殿中侍御史王曙突然越众而出,选择了大胜殿内弹劾。

    所有人齐齐地看向了他。

    而后又齐齐看向御史中丞吕文仲,又看向了赵恒,最后又齐齐看向了寇准,而这三个人却全程都表现得泰然自若,仿佛对王曙的当殿上弹劾毫不在意一样。

    本来么,新上任的殿中侍御史一般都会有所弹劾来宣示自己的存在感,而眼下这个天下,最跳的,甚至是上蹿下跳的,也就只有潘惟熙了。

    此时的王曙到底还是个年轻人,还不是后来的司马光岳父,大宋宰相,还是有些太嫩了,却也有着年轻人独有的一往无前的气势,不是没察觉中枢对潘惟熙的诡异,而是不在乎。

    寇准微不可查地叹息了一声。

    该来的还是来了,大宋的朝堂上,尤其是御史台里,什么时候都不缺胆子大的愣头青。

    “朕记得你,你叫王曙,是吧,说说看,朕的这个五舅如何是必死之罪了?”

    “其一,是潘惟熙擅发兵,无敕调禁军越境,经臣查证,潘惟熙带了三千甲士,纵横南北,从大名府到了保州城,又从保州城回到了大名府,对外号称的河北强壮,实则却是天雄军。”

    “依宋刑统:诸擅发兵,十人以上徒三年,百人以上流二千里,千人以上绞。边将无敕调兵、越境用兵者,以谋叛疑罪论,仅此一条,潘惟熙死罪矣!天雄军节度使李继隆,亦乃从犯,理应,罢职查办!”

    “其二,潘惟熙勾结麟州折家,私截、私购西域回鹘战马,无榷场文书、无三司许可、无朝廷市马诏令。”

    “依宋刑统?卫禁律,诸私与化外蕃客交易战马、兵器者,绞。私通蕃部、图谋不轨者,斩。此其二死之罪,从罪者,使相李继隆,知府州府事折惟昌也。”

    “其三,潘惟熙无朝廷招安明诏,私自收编溃兵、流民总计五万口,不申报、不请旨,擅自供养、擅自安置。”

    “依宋刑统?捕亡律:诸边将私纳亡卒、流民,聚众万人以上,不奏者,绞。私蓄人口、阴结死士者,以谋反论,此亦死罪也,同犯者,知保州府事,杨延昭。”

    “有三条大罪,皆死罪矣,彼之武夫,视朝廷威严如无物,目无法纪,不杀,不足以正法纪!”

    一席话说得掷地有声,中气十足的,大殿上却是安安静静,既无人附和,也无人斥责,能上得了垂拱殿的几乎都是老油条了,从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杀?可是也有人说,潘惟熙在河北所做之事,归根结底只有四个字,强军济民而已,

    朝廷不管的盗匪他管,朝廷不济的百姓他济,朝廷不给禁军买马他买,他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而朝廷却反而要杀他的话,天下人心,尤其是河北的人心,军心,若是不稳了怎么办啊,你还想要朝廷捎带手地查办舅舅和杨延昭?”

    王曙依然理直气壮,道:“强兵济民,当然都是该做的事情,但却不是应该他做的事情,是朝廷该做的事情,官家念及亲戚之情不肯将其严惩,难道就不怕唐末五代之世重演,天下武夫率兽食人之事重现么?”

    “胡说八道!”

    赵恒怒斥道:“我大宋的将门,怎能与唐末五代时的吃人鄙夫相提并论?”

    王曙拱手认错。

    寇准突然道:“王御史说得很对啊,潘惟熙干的事,每一件都是朝廷该干的事,却也是不该他干的事,可是王御史你说,这应该是谁干的事啊?如今国事已然如此,如之奈何呀。”

    “自然是即刻将潘惟熙羁押下狱,由朝廷有司,派遣文官接手其手中之事。”

    “朝廷有司?王御史可以将话说得明白一些,到底是哪个有司,谁来办这个差,要花多少钱,钱又从何而来!”

    “这……”

    “实话告诉你,朝廷现在,就连是连一百万贯都拿不出来了,河北方面,今年被契丹贼子揉躏抢劫,处处残破,地方上是指望不上的,而且朝廷已经下令,免除河北遭受兵灾的地区,三年的税赋。”

    “本相可以做主,度支司帐上的一百万贯,可以拿其中的一半,五十万贯给你,朝廷用度不够,再苦一苦官家,管内帑去借便是,让你去河北做事,

    给河北强壮解决耕牛,给保州的雍熙溃兵安排处置,给河北的流民一条活路,甚至是重建大名府,再在大名府养一支强横骑兵,都交给你来做,五十万贯,你能做得好么?”

    “我?我……我……这……”

    王曙不说话了。

    “还算清醒,未敢脑袋一热应下此事,否则,本相今日便奏请官家,夺你御史之职,卸你朝服,让你知实务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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