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伦敦,伦敦!
    威尔逊觉得自己很倒楣。

    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干,在帐篷里正好好睡着午觉,忽然一群警察说他是恐怖分子,把他抓走了。

    如果要让他知道是谁报假警,他非要扒了他的皮不可。

    还好……

    自己有好兄弟“罗”。

    大老远过来交钱保释自己,不然自己也不知道要在拘留所被关到什么时候。

    看着旁边笑容璨烂的罗宇,威尔逊打定主意,今晚多要工作一会儿,然后请他一起抽烟喝酒。

    一路上,威尔逊讲着自己的今晚Club乞讨计划。

    罗宇也没闲着,恪守本心,走到哪,一路学着威尔逊的方式乞讨到哪。

    在刚刚路过商业街的时候,一位慷慨大方、善良的女市民,询问他需不需要自己吃剩一半的午餐。

    罗宇接受了,熟练地使用了“上帝保佑你”的句式,将午餐给了威尔逊。

    威尔逊没要,他强硬着塞给他了。

    这是补偿。

    接下来的乞讨的成功率不是很高。

    罗宇很快察觉到了失败的原因:

    英语乞讨太麻烦。

    中文问,“能不能施舍我午餐”总共几个字,三秒也就说完了。

    用英语就得叽里咕噜说半天,英国人还普遍讲究一些礼仪什么的,乞讨就得说更多漂亮话。

    往往还没有说完,对方就走了。

    困难的根源是在英语乞讨麻烦,那直接用汉语找看起来是亚裔的人乞讨不就行了?

    于是,罗宇调转了目标。

    甭说,收获颇丰。

    碍于语言,英国流浪汉对亚裔乞讨成功率较低。

    罗宇觉得自己也算是发现了一片蓝海。

    不一会儿,兜里已经有不少东西了,可乐、薯条,一大把硬币,就连威尔逊看他的眼光也变了很多。

    那是宗门长老对优秀弟子欣赏的眼光。

    罗宇很熟悉这种眼光:

    前世接受各种训练时,很多教官都用这样的眼光看他。

    在回到据点之前,罗宇提前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安全,没有埋伏,那名FBI估计走了。

    有些空虚。

    怎么就走了呢?

    他也该走了,罗宇想。

    三天的时间,他已经将英国流浪汉的生活方式摸得差不多了,刚刚的实战训练已经证明了他的本领。

    威尔逊已经没什么能教给他的技巧了。

    罗宇也要开始自己的拍摄了。

    但威尔逊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他要走的意思。

    他躺回了帐篷里,午睡,为晚上的工作养足精神。

    罗宇悄悄将刚才乞讨所获放在了威尔逊的帐篷外面,留了一张写有“我走了,后会有期”的纸条。

    买了几件衣服,在宾馆洗了个澡,买了拍摄设备和一张去往伦敦的车票。

    作为英国的首都,世界着名的城市,如果要拍流浪汉的纪录片怎么能缺少这座代表性的城市呢?

    伦敦的流浪汉要比曼彻斯特多上很多,超过四分之一的英国流浪汉都集中在伦敦。

    每天晚上在街道上流浪的人数高达四位数。

    这四位数是普通的流浪汉,而不是那些“假流浪汉”,假流浪汉有着自己的公寓,他们晚上回家睡觉的。

    是的,假流浪汉。

    听威尔逊说,伦敦的流浪汉收入很高,周末时薪高达三四十英镑。

    这样丰厚的酬劳之下,城市中也就衍生了不少“假流浪汉”。

    他们明明有住所,手脚完好,但依然选择拿个杯子,拿个垫子走上街头,工作很简单,不用说话,往地上睡觉。

    再醒来的时候,一天的收入便到手了。

    谁又能拒绝这样的工作呢?

    当然——

    英国也只有伦敦这样的国际着名的城市才有“假流浪汉”的存在,放曼彻斯特就没有多少了。

    至少,威尔逊说他没见过几个。

    行走在伦敦的街头,这里的流浪汉相较于曼彻斯特的流浪汉高级很多。

    从工具上就能看出来:

    当罗宇沿着托特纳姆法院路沿路行走时,在街边看到了“帐篷”。

    威尔逊也有“帐篷”,但他的帐篷是用防雨布搭起来的,伦敦这边流浪汉用的可是实打实的帐篷。

    有一瞬间,罗宇以为自己回到了佛罗里达。

    但这里并没有佛罗里达明媚的阳光,更没有绿油油的草地,伦敦的天总是灰蒙蒙的,象是画家笔下的阴影。

    这里的帐篷挨个靠在路边街道,繁华的商业街十几步一个乞讨者席地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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