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救人是常事,谁也不计较这些,过后就忘了。”
也是,那种时候到处都是泥和水,谁还顾得上记这些。
从陆父这儿大概问不出更多了。悦悦没留意,病房门没关严,她和公公的对话,全被刚走到门口的陆瑾听了去。
陆瑾的手停在门把上,指节泛白,胸口的心跳得“突突”响,像有只兔子在撞。
救灾时救人或被救,本是平常事,他从没想过要拿出来说。若不是陆月当着悦悦的面,大言不惭说自己是当年救他的人,他大概会把这事烂在肚子里。那种话,亏她说得出口!陆瑾不傻,当年伤好后,他挨家挨户打听恩人,队里的人都说送他去医疗站的是几个穿打补丁衣裳的老百姓,绝不是穿军装的。陆月那时候已是军校生,还是陆中海的女儿,真要是她,怎么可能没人认得?这谎编得也太没谱了。
后来,抗险救灾胜利后,他伤愈特地回了趟那地方,踩着泥泞找了好几天,总算碰到两个当时在场的老乡。都说最先发现他的是个外地来的女孩,短头发,没戴眼镜,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看着挺普通的,放下他就走了,问名字只摇摇头。
这可真是大海捞针——外地的,还不肯留姓名。
虽没找到,他却从没忘过这个救命恩人。每年救灾纪念日,都会往那地方寄些钱物,托人分给需要的老乡。那份情,总得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