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蹲在旁边看着那条蛇,突然开口了。“你说,如果把这个能力给那只鳞甲巨獐……”
“那它一次能吃下几百斤矿石。”肯特接过话头,“消化速度也会快好几倍。产出的粉末会是现在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林晓的眼睛亮了起来。“那还等什么?”
肯特笑了。“不急。先看看这条蛇有没有其他副作用。观察几天再说。”
林晓点了点头没有再问。她低下头继续看那条蛇,嘴角弯着。
营地里,陈猛又在砍木桩了。这次他不是一个人砍,张大山也在。
两个人一人一根木桩,你一下我一下,劈得木屑横飞。
陈猛的力量比以前大了不少,
每一剑都能把木桩劈成两半。
里奥坐在火堆边手里端着一碗粥慢慢地喝。他的眼睛半睁半闭的,但他的耳朵一直在动。
他在听——听陈猛的剑声,听张大山的盾声,听肯特帐篷里那些细微的动静。
兽人族和矮人族、精灵族、地精族都不一样。他们有城镇,两个城镇。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分家,是因为数量太多了。
五百多年前王国从南境的荒野深处发现了兽人族。
他们住在简陋的棚屋里靠打猎和采集为生,连铁器都没有。
王国花了整整一百年的时间才把兽人族从原始部落状态带出来。
教他们种地,教他们打铁,教他们建房,教他们识字,教他们遵守王国的法律和秩序。
一百年后的今天,兽人族已经彻底变了。不是他们自己变的,是时间变的。
兽人族的繁殖能力比人类强,一代又一代地更替,那些和人类通婚的兽人后代慢慢变得越来越像人类。
到现在兽人族内部已经分成了两个大类:一类是人类形态占主体只有少部分兽化特征——耳朵、尾巴、瞳孔之类的。
另一类是野兽形态占主体只有少部分人类特征——直立行走的能力、语言能力、智慧。
前者绝大部分都已经融入了王国的其他城镇,和人类的相处模式没有任何区别。
有些甚至和人类通婚,生下来的孩子看起来和人类没什么区别。
这类兽人的人数很多,多到分散在王国的各个角落,多到没有人会特意去注意他们。
而后者就是那些半兽人,主要生活在兽人族的那两个城镇里。
这两个城镇都在南境,一个在山里,一个在平原上。
山里的那个建在一座大山的半山腰,平原上的那个在一片大草原的中央,四周是一望无际的草地。
山上住的大多是熊、狼、虎、豹之类的猛兽型半兽人,青草镇住的大多是牛、羊、鹿、马之类的食草型半兽人。
两种半兽人的性格差异很
大——吃肉的那些脾气暴躁,吃草的那些性格温顺。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对王国的忠诚度是所有种族中最高的。
为什么?因为兽人族的族长是只大猫头鹰。
族长叫雷爪,是一只猫头鹰半兽人。
他头是猫头鹰的头——圆圆的大大的,两只眼睛又大又圆,瞳孔是金色的,脸盘上有两圈白色的羽毛。
他的手臂上长着羽毛,手指上有弯曲的爪子,背后有一对宽大的翅膀。他站起来的时候比普通人高一个头,展开翅膀的时候能把整个房间遮住。
雷爪已经活了两百多年了,他见证过兽人族从原始部落状态一步步走到今天,见证过那些和人类通婚的兽人后代慢慢变成人类的样子,见证过半兽人的数量越来越少。
他是老国王最信任的外族领袖之一。不是因为他是兽人族的族长,是因为他足够聪明。
他见过老国王的手段,见过那个看上去仁慈和善的老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
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有动过独立的心思。
不是因为他胆小,是因为他算得清这笔账。
兽人族靠自己的力量能活成什么样?
棚屋和铁器都没有的日子他已经不想回去了。王国给了他们土地、粮食、知识、安全,让他们从原始部落变成了文明种族。
这笔恩情他记在心里,这笔利益他也算在账上。
所以他从来不和王国对着干。从来不。
铁齿堡的议事厅在山顶,要从山脚爬一千多级台阶才能到。
台阶很陡,两边是悬崖,掉下去就粉身碎骨。
雷爪坐在议事厅的正位,面前站着一个传令兵。
传令兵穿着皮甲背上背着一卷羊皮纸,刚从青草镇赶过来。他的额头上有汗,呼吸有些急促,看得出来跑得很急。
“说。”雷爪的声音不大,但他的头是猫头鹰的头,声音从那张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