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特权
    他不知道李默怎么会来。

    他没有给他打电话,没有发消息,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在这里。

    他的室友不知道,他妈妈不知道,林薇薇知道,但林薇薇不会打电话给李默,她甚至不知道李默是谁。

    否则,她怕又是另外一幅嘴脸了。

    他想不通,但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他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不是感动,不是惊喜,而是一种“他在”的感觉。像一个人在黑暗的、空旷的、没有人的荒野里走了很久,突然远远地看到了一盏灯。那盏灯不一定能给他指路,不一定能带他走出荒野,但它在那里,亮着,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在荒野里独自走夜路的、被所有人遗忘了的、没人来找他的、死了都没人知道的人。

    余志东动了动嘴唇,还是没出声。

    李默走到他面前,弯下腰,看着他的脸。

    两个人的脸离得很近,不到三十厘米。在审讯室惨白的日光灯下,他们的脸看起来很像。

    眉骨,眼睛,鼻梁的线条,连抿嘴时嘴角微微往下撇的样子都像。像到那个年轻警察都忍不住看了两眼,目光在两张脸之间来回了几下,然后低下头,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

    “受伤了?”李默看着他手上的伤口。

    “没事。”余志东把手缩了一下,但没缩回去,被李默认著的手握住,翻了面看了一下。指节上的皮破了,血已经干了,结了薄薄的一层痂,牵动的时候会崩开,会疼。

    他看得很仔细,一边看一边皱眉,眉头拧成一个川字,那个川字跟他平时皱眉头的时候不一样,平时他皱眉是因为不高兴,是因为事情没有按他想的来。

    世界上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事情是钱能解决的,解决不了,那就得靠权利了。

    但这次不一样,这次皱眉是因为心疼。

    “谁打的?”

    “我自己碰的。”余志东把手抽回来了,攥成拳头,放在膝盖上,不敢放在桌面上。

    李默直起腰,看了他一眼,没有追问。

    他转过身,对那个穿深色西装的年轻人说:“去办手续。”

    年轻人点了点头,转身走出去,脚步声很快,皮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

    圆脸警察刚才出去了,这会儿又回来了,手里端著一个保温杯,杯盖拧开了一半,冒着热气。

    看到审讯室里多了人,愣了一下,目光在李默身上停了停,又看了看余志东,嘴里的热气吹了两下,像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李默走过去,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然后把屏幕转向圆脸警察。

    圆脸警察看了一眼,脸色变了。

    不是那种吓得脸色发白的变,是一种从“公事公办”变成“这事我得小心处理”的变。

    他把保温杯放在桌上,拧紧了杯盖,两只手交叠在肚子上,看着李默,等他说话。

    “我儿子。”

    圆脸警察的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露出一抹亲切的笑容。

    “李先生,您好!”

    他在这个岗位干了二十年,见过太多人,太多事。他知道有些人可以得罪,有些人得罪不起。面前这个男人,是一个他得罪不起的人。不是因为他的语气多强硬,不是因为他身后跟着的穿西装拿公文包的年轻人,是因为他走进来的时候,外面的局长亲自舔著脸跟在身后。

    能让公安分局的局长讨好的人,他得罪不起。

    他也庆幸公事公办,没有像什么小说反派一样得罪这位少爷。

    不然今天他这身警服就得脱了。

    穿西装的年轻人回来了,手里拿着几页纸,走到审讯室门口,没有进来。他靠在门框上,把纸翻了一遍,然后走到圆脸警察面前递过去。

    他摘下眼镜擦了擦,重新戴上,看了余志东一眼,看了李默一眼,低头签字。

    “可以了。”他咳嗽一声,“手续办完了,人先带回去。后续的事情等通知。”

    李默点了点头,转身走到余志东面前。

    “走。”

    一个字。那一个字里没有商量,没有解释,没有“我想跟你谈谈”的铺垫。就是一个命令,一个父亲对儿子下的命令。

    余志东抬起头看着他。他站起来的时候腿有点麻,坐太久了,血液不通了。

    他的手撑著桌沿,撑了一下才站稳。他看着李默,嘴唇动了两下,想说什么,那个字在舌尖上转了又转,像一颗含了很久的糖,已经含化了,只剩一点点甜味,但还含在嘴里,舍不得咽下去,又不好意思吐出来。

    他跟着李默走出了审讯室。

    走廊很长,日光灯一排一排地亮着,把走廊照得像一条没有尽头的、发光的、透明的、走在上面会觉得自己随时会掉下去的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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