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的阴巧……
一个个老狐狸的身影在他脑子里来回穿插,琢磨着怎么让刘海中这盏老油灯,彻底熄火冒烟。
快到厂门口时,妙计已成。
“王科长,这身行头神气啊!哪儿淘换来的?”
刚踏进办公室,皮衣配军裤,直接闪瞎一众眼睛。
羡慕的、嫉妒的、眼红的,目光全黏了过来。
更有几个女职工,伸手就往上摸——
那架势,王枫总觉得她们摸的不是衣服,是自己后脖颈子,激得他后背直冒冷汗。
好不容易把人打发走,他坐定,抽出一张红星轧钢厂信缄,蘸饱墨水,提笔就写。
笔走龙蛇,十分钟不到,一篇稿子已跃然纸上。
把钢笔往墨水瓶里一插,他边欣赏边咂摸:
如今不光缺自行车,连支象样的钢笔都还没着落。
以前扫大街,拿根秃毛笔都嫌费劲;
现在混成了文化人,总不能还拿扫帚杆儿当笔使吧?
起身,直奔三楼,抬手叩响李副厂长办公室的门。
“小王啊,快请进!快坐!”
一听门外是王枫,李副厂长立马堆出满脸热络,亲自拉开椅子,又沏了杯热茶推过去。
这待遇,在他身上,以往只给厂领导视察时备着。
对王枫这么上心,并非收了什么厚礼——
纯粹因为,王枫是他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
两次交锋,杨厂长被顶得直翻白眼,哑口无言。
眼下虽还没扳倒对方,但他心里清楚:王枫,还得再加把火。
千金易得,一将难求。李副厂长能坐稳这把交椅,深谙何为折节下交、礼重贤才。
“厂长,您太抬举我了!这份稿子,劳您过目——我想立刻通过广播站向全厂播发!”
李副厂长亲手倒的水,王枫岂敢不喝?
先浅啜一口,是敬意;再起身立正,双手将稿子高高托起,恭躬敬敬递过去。
“我瞧瞧!”
李副厂长接过稿纸,目光只在开头扫了三两行,便倏然抬眼:“这稿子……”
话没说完,也不等王枫接腔,更不绕弯子,低头又埋进字里行间。
翻来复去看了两遍,才抽出红笔,在文末利落画个圈,签上自己名字。
“先下手为强,后动手遭殃!小王,你这招,有点兵家章法啊?”
他把稿子递还王枫,语气里透着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