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刑法课堂
    第21章 刑法课堂第二天是周一。

    早上8点,陈寅和室友们一起来到阶梯教室上课。

    今天上午的第一堂课是刑法学教授——罗如海老师的课。

    罗如海大概五十岁左右,头顶有些稀疏,几缕头发被精心地梳向一侧,试图掩盖那片日益扩大的“地中海”。

    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睛总是半眯著,像是永远在打瞌睡,但只要你被他盯上一眼,就会感觉像是被x光从头到脚扫了一遍。

    “叮铃铃——”

    随着上课铃声响起,罗如海就夹着一叠讲义推门走了进来。

    他站在讲台上,目光扫过阶梯教室里的百来号学生,然后掏出点名簿。

    “点名。”

    “卫生津。”

    “到!”

    “王志远。”

    “到!”

    “张浪。”

    “到!”

    “陈寅。”

    “到。”

    点完名,罗如海把名单往讲台上一放,双手撑著桌沿,目光在教室里缓缓扫了一圈。

    “今天,我们讲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条例,我想大家应该都能背的出来了吧?”

    他顿了顿,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睁开,露出一丝锐利的光。

    而听到“强奸罪”这三个字后,教室里也是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这时,罗如海从讲义里抽出一张a4纸,上面印着一起案件的详细资料。。

    订婚次日,小明和小红在婚房发生关系,女方随后报警称被强奸。”

    “最后法院认定强奸罪成立,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三年。”

    罗如海把a4纸放回讲台,

    “我想听听你们的看法。谁先来?”

    教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然后,一个女生举起了手。

    “罗老师,我认为判决没有问题。订婚只是民间习俗,不具有法律效力。女方明确拒绝的情况下,男方强行发生关系,就是犯罪。”

    “嗯。”罗如海点点头,不置可否,“还有吗?”

    另一个女生站起来:“我也支持判决。很多男生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订婚了、结婚了,就可以随意发生关系。

    这是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侵犯。甚至我国刑法中明确有一条罪名叫做‘婚后强奸罪’。”

    “说得好。”罗如海微微颔首,然后话锋一转,“但是——”

    “如果女方在事后第一时间没有报警,而是先提出‘补彩礼’‘房本加名字’的要求,在要求被拒绝后才报警,如果是这样呢?”

    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小明妈妈没有答应。当天晚上,小红报警。”

    罗如海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有力的传到了同学们耳朵里。

    “请问,小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吗?”

    罗如海说完,拿起点名簿。

    “上堂课陈寅同学没来,这个问题就让他来回答吧。”

    话音落下,教室众人纷纷朝着后排的陈寅看去。

    陈寅摸了摸鼻子,在众人的目光中站了起来:

    “从法律上来看,敲诈勒索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个是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二个要有威胁的手段,第三个是索要钱财。”

    “小红这些行为,看起来非常像敲诈,但是还得看性侵是否成立。

    如果成立,小红那就是在正当的维权,如果性侵不成立,那就涉及到诬告和敲诈勒索。”

    陈寅回答完以后,罗如海赞许的点了点头:“回答的很好。”

    “不过下次没什么特殊情况,还是不要随意翘课。”

    这话一出,不少同学都笑出了声。

    “好的老师。”陈寅有些尴尬的坐了下去。

    “好,那么我们继续来讲这个案子。”

    “据事后检测,小红的处女膜并没有破裂,但法院依然给男方定了强奸罪,请问这合理吗?”

    “王志远,你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啊?”

    王志远被点名后,一脸懵逼的站了起来。

    “额我觉得不是很合理,膜都没有破裂,怎么证明发生过关系呢?”

    “回答错误,上课注意听讲,不要再开小差了。”罗如海训斥道。

    “是。”王志远低着头应道。

    罗如海继续道:“初膜没有破裂不等于没有发生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

    “万一小明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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