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剽窃将进酒
    《唐诗三百首》在宾客们手中传了一圈,赞叹声此起彼伏,后堂里的气氛已经热得像三伏天。赵正淳坐在主位上,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但不是那种应酬式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被好诗好书勾起来的、一个读书人最本真的欢喜。他把书捧在手里,翻到李白那一页,看了又看,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跟千年前的那个酒徒隔空对话。

    刘同知喝了几杯酒,脸涨得通红,凑到赵正淳身边,声音大得半条街都能听见:“府台大人,这《唐诗三百首》虽是珍宝,但毕竟是前人的东西。张县丞能拿出这样的书,想必自己也是个中高手。今日是大人寿辰,何不请张县丞当场题诗一首,以助雅兴?”

    这话一出,满座附和。有人拍手,有人叫好,有人起哄,有人已经把笔墨纸砚端了上来。赵元朗亲自磨墨,墨锭在砚台上转圈,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徽墨的松烟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混着酒香、菜香和桂花香,酿成一种让人微醺的气息。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张不言。

    张不言端着酒杯,手指在杯沿上轻轻转了一圈。他的表情没有变化,但脑子里已经开始飞速运转。题诗。当场题诗。他一个快递员,会送快递,会修三轮车,会用电棍打土匪,但不会写诗。别说写诗,连毛笔字都写得歪歪扭扭,上次写的那张帖子,赵大虎说“像鸡爪子扒的”。可现在,府台大人笑眯眯地看着他,刘同知一脸期待地看着他,满座的宾客都看着他。他说不会写?谁信。一个能拿出《唐诗三百首》的人,说自己不会写诗,就像一个人捧着一箱金子说自己没钱一样,骗鬼呢。

    赵正淳见他不说话,以为他在谦虚,笑着摆了摆手:“张县丞,不必拘谨。今日是老夫的寿辰,又不是科举考场,写得好坏不论,图个乐子。你只管写,写什么都行。”

    写什么都行。这四个字,给了张不言一个台阶,也给了他一个机会。他放下酒杯,站起来,走到书案前。赵元朗已经把墨磨好了,笔也润好了,是一支上好的湖笔,笔锋尖细,弹性十足。张不言拿起笔,在手里掂了掂,笔杆是竹子的,很轻,但握在手里有一种陌生的沉重感。他用毛笔写过字,但写得少,每次写都像受刑。今天这刑,他逃不掉了。

    他没有落笔。他站在书案前,低着头,看着那张雪白的宣纸,沉默了很久。宾客们以为他在构思,不敢打扰,屏住呼吸,后堂里安静得能听到窗外桂花落地的声音。刘同知站在旁边,端着酒杯,酒都忘了喝。赵元朗磨好了墨,退到一边,眼睛里满是期待。赵正淳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地敲着,一下,两下,三下。

    张不言抬起头,看着窗外。窗外有一轮明月,挂在桂树梢头,又圆又亮。月光洒在花园里,把假山、水池、花木都镀上了一层银白色。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千年前的酒徒,一个一辈子不得志、一辈子在喝酒、一辈子在写诗的疯子。那个人的诗,他在小学时背过,在中学时背过,在快递站的值班室里也背过。背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用,现在,那首诗是他唯一的救星。

    他放下笔,转过身,面朝众人。他的表情很平静,但心跳快得像擂鼓。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像石子投到平静的湖面,一圈一圈地荡开去。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第一句出口,刘同知的酒杯停在了半空中。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赵元朗的嘴巴微微张开,墨汁从笔尖滴下来,落在砚台外面,洇开一小团黑色,他没有注意到。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赵正淳的手指停在了扶手上。他的身体微微前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张不言,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这四句诗,他从来没有听过。他读过李白所有的传世诗篇,从“床前明月光”到“蜀道难”,从“静夜思”到“梦游天姥吟留别”,他以为自己读全了,读尽了。但这四句,他没有读过。这四句的气魄,这四句的豪迈,这四句的悲凉,这四句的狂放,不是凡人能写出来的。如果这不是李白写的,那写它的人,就是李白再世。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张不言的声音越来越高,越来越亮,像是有一股气从胸腔里涌出来,压都压不住。他不是在念诗,是在喊诗。每一个字都用尽了力气,每一句话都像是在跟谁较劲。他想起自己穿越前的生活——那个十平米的隔断房,那张吱吱呀呀的折叠床,那个永远骂他的站长,那些永远催命的电话。他想起自己在这个世界的遭遇——被流民围着要烧死,被县令试探,被县尉盯着,被孙家觊觎。他想起那些饿得皮包骨的孩子,那些跪在地上求他救命的父母,那些在工地上挥汗如雨的流民。他活着,就是为了这些。不是为了写诗,是为了让人能活下去。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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