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去开门。
门口站着两个人。
赵姐。
和她的助理。
赵姐穿着西装,手里拎着公文包。
她点了一下头。
“我是苏念的代理律师,赵雯。”
婆婆从椅子上弹起来。
“律师?你叫律师来了?”
她看着我。
“苏念,你这是要干什么?!”
三姨也站起来了。
“念念,这是家事,叫什么律师?”
二叔咳了一声。
“是不是太过了点……”
赵姐没理他们。
她走进客厅,把公文包放在茶几上。
打开。
拿出一份文件。
“首先,关于嫁妆侵占的问题。”
赵姐的声音很平。
“苏念女士名下有四件婚前个人财产,已于2019年4月经公证。公证编号、鉴定编号、购买凭证齐全。”
“这四件首饰在未经苏念女士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他人私自取出并处分。”
她看了婆婆一眼。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构成侵占罪。”
“四件首饰合计价值八万七千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婆婆的腿软了。
她扶着椅背。
“你……你报警?”
“如果拒不归还,我们会报警。”
赵姐说完,拿出第二份文件。
“其次,关于陈卫东先生未经配偶同意,将婚后共同收入大额转给第三方的问题。”
她翻开银行流水打印件。
“2026年1月至5月,陈卫东先生转给其母亲王桂兰共计三万元,转给其兄陈卫国三万元,转给刘芳女士一万五千元,支付满月宴费用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