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兄弟各自迎来了事业的发展
最好看的人。

    “姐,谢谢你。”

    “谢什么?你是我弟。”

    她走了。她走在中山路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扎着马尾辫,辫梢系着一朵红色的塑料花。她走得很快,象有什么急事。她确实有急事——她要赶回去上课,下午还有两节语文课,讲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她走进校门的时候上课铃刚好响了。

    二〇〇一年,家兴的第三家花店开业了。在泉州城东的新区,那里新建了很多楼盘,入住的年轻人多,消费能力强。他在这家花店上花了很多心思——请设计师做了装修,白色的墙,原木色的货架,暖黄色的灯光。门口放着一把长椅,椅子上放着一盆蝴蝶兰,紫色的,开得正旺。他还给这家花店取了一个新名字——“家兴花坊”,不是“家兴花店”了。“花坊”比“花店”好听,这是他想了很久才想到的。他在笔记本上写了几十个名字,圈圈叉叉的,最后只剩下“家兴花坊”四个字。他在四个字下面画了一条线,又在那条线下面画了一条线,两条线并排着,象两条路。一条是他的,一条是花的。

    开业的鞭炮放完了,红纸屑落了一地。家兴站在门口,穿着他特意为开业买的新衣服——一件浅蓝色的衬衫,一条深蓝色的西裤,一双黑色的皮鞋。衬衫领口的扣子没有扣,露出脖子上一根细细的红绳,红绳上拴着一枚铜板,是陈阿圆给他的,就是陈远水从缅甸带回来的那枚铜板的复制品——她找人照着做了几枚,给家安、家宁、家兴一人一枚。家兴戴着它,戴了十几年了,洗澡不摘,睡觉不摘。铜板已经被他的皮肤磨得发亮。他站在门口,看着那几家店,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这几年,他的事业发展得很快。三间花店,十几个员工,每个月流水十几万。他的花在泉州已经小有名气,很多人结婚、开店、搬家都会找他的店订花。他请了一个花艺师,专门负责高端花束的设计——从昆明空运过来的玫瑰、百合、郁金香,搭配进口的包装纸和丝带,一束能卖到几百块钱。他还接了泉州几家五星级酒店的花艺供应合同,每个月固定供应鲜切花和绿植,光这一项一个月就有两三万的纯利润。

    但在所有的事业成就中,他最引以为豪的,不是三间花店,不是酒店合同,不是花艺比赛获奖。是他种的玫瑰。他在城郊租了一块地,建了一个花圃,专门种玫瑰。他从昆明引进优良品种——卡罗拉、影星、雪山、蜜桃雪山、粉红雪山、苏醒、小白兔、玛利亚、冷美人、海洋之歌。每一种都有名字,好听的、温柔的、诗意的。他把它们种在花圃里,每天浇水、施肥、修剪、除虫。他每天早上五点起来,开着那辆二手的面包车到花圃,一直忙到中午才回家吃饭。下午又去,忙到天黑才回家。

    他的脸晒黑了,手上被玫瑰的刺扎出了一道道的血痕——旧的还没好,新的又添了。那些血痕在他手上纵横交错,象一张红色的大网。他的手变了,变得更粗了,更黑了,更糙了。但他的眼睛没有变,还是棕色的,像山里头那种清泉,安安静静地看着人。

    二〇〇二年夏天,他种的玫瑰开花了。第一朵是卡罗拉,红色的,大红的,像血,像火,像夕阳。他在花圃里蹲下来,看着那一朵玫瑰。它的花瓣厚厚的,嫩嫩的,层层叠叠的,有几十瓣,上百瓣。它有刺,梗上、叶子上、花萼上,到处都是刺。那些刺在阳光下闪着光,象一把把小小的匕首,守卫着这一朵美丽的花。

    他伸出手去摸那一朵花。手指从花瓣上轻轻地滑过去,花瓣是滑的、软的、凉的,像婴儿的皮肤。他把手缩回来,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手指上沾着玫瑰的香气,很浓,很甜,像蜂蜜,像初恋。他把手指放在嘴边,舔了一下,甜的。

    他笑了。他笑着笑着,眼框红了。

    二〇〇二年秋天,家兴在陈家超市旁边开了第四家花店。这一家不是普通的花店,是旗舰店。他把原来的花店重新装修了,跟陈家超市打通了,在中间开了一个大门洞,门洞上装了一个拱形的花架。花架上爬满了藤蔓月季,粉红色的,开了一百多朵,一百多朵花挤在一起,象一百多个姐妹抱成一团。

    陈家超市和家兴花坊连通了。客人从超市买完东西,可以直接走进花店买花;从花店买完花,可以直接走进超市买东西。陈阿圆和家兴的生意合在了一起。陈阿圆站在超市的收银台后面,看着那个花架。花架上开满了粉红色的花,开得很盛,一朵挨着一朵。她看着那些花,想起了陈远水。陈远水也喜欢花——他在永春的院子里种过桃花。桃花开了,粉红色的,铺满了半个山坡,象一层薄雪落在绿色的山头上。风吹过,花瓣飘下来,落在他的肩上。他没有掸掉,让花瓣在他肩上慢慢地枯萎、变干、变脆,风一吹就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