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未来之味
五花肉。脂肪和肌肉分层培育后再叠压成型,厚度两厘米,肥瘦比例三比七,和嘉禾菜谱里要求的“三分肥七分瘦”完全一致。肉的表面有光泽,脂肪层是乳白色的,肌肉层是淡粉色的,用手指按下去,会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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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这块肉放在砧板上,站了很久。

    后厨里很安静。和平、明轩、嘉嘉、念远,还有专门从纽约飞回来的苏菲,都站在几步之外。没有人说话。

    念清拿起菜刀。刀是和平用了半辈子的那把,刀刃磨过无数次,已经比原来窄了一截,但落在砧板上的感觉还是那么稳。她把肉切成方块,每一块都是两厘米见方。刀切下去的时候,肉的反馈通过刀柄传到手心——有阻力,但不多;有弹性,但不韧。和切一块好五花肉的感觉一模一样。

    热锅。锅里不放油。肉块下去,用小火慢慢煸。这是嘉禾的手法。煸肉时锅里不放油,让肉自己的油脂渗出来。肉块在锅底滋滋地响着,边缘从粉红变成金黄,油脂从脂肪层里渗出来,在锅底聚成一小洼,清澈见底,微微晃动。

    念清用铲子推了一下肉块。肉块在锅底滑动,发出一种湿润的、饱满的声音。不是现代猪肉那种干燥的滋滋声,是一种更沉稳的、像雨点打在油纸伞上的声音。和平听见这个声音,手指在灶沿上轻轻敲了一下。

    煸到肉块表面金黄,念清把肉盛出来。锅底的猪油留着。下冰糖,小火炒糖色。糖在热油里融化,从白色变成琥珀色,从琥珀色变成枣红色,冒起细密的泡沫。就在泡沫最密的那一刻,她把肉块倒回去,快速翻炒。每一块肉都均匀地裹上了糖色,色泽红亮,像上了一层釉。

    加黄酒。黄酒是沈家自己酿的,方子还是嘉禾从廊坊带来的。酒液遇到热锅,滋啦一声,酒香和肉香一起冲上来。加酱油,加八角,加桂皮,加姜片。加水,水面刚好没过肉块。

    大火烧开,转小火。

    后厨里弥漫着红烧肉的香气。这香气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拉回到了某个地方。

    和平被拉回到1950年代的前门店。他还是个孩子,父亲文渊在灶前做红烧肉,他站在旁边,灶台刚好到他下巴。父亲夹了一块肉,吹了吹,塞进他嘴里。那块肉的味道,他记了七十多年。

    明轩被拉回到1980年代。母亲在厨房里做红烧肉,用的是和平从店里带回来的肉。母亲不是厨师,做的红烧肉颜色不如父亲做的亮,但她会往锅里放几颗红枣,说这样甜得自然。后来母亲走了,他再也没吃过放红枣的红烧肉。

    嘉嘉被拉回到她第一次从硅谷回北京休年假的那个冬天。她走进菜馆,和平叔公端上来一碗红烧肉。她吃了一块,然后放下筷子,说,叔公,这个味道我在加州想了好多年。和平说,想就回来。

    苏菲被拉回到纽约分店开业第一年。她用从北京背来的酱油做红烧肉,肉是美国超市买的五花肉,肥肉太厚,瘦肉太柴。她站在灶前,忽然哭了。不是因为肉不好,是因为她意识到,她正在地球的另一面,做太爷爷做过的菜。那一刻,太爷爷不在照片里,在锅里。

    念清被拉回到十二岁。她站在小灶前,第一次独立做红烧肉。爷爷站在三步之外,没有说话。她把肉端到爷爷面前,爷爷尝了一块,说,糖色炒过了一点。她重新做了一锅。第二锅,爷爷尝完说,过了。她做了七锅。第八锅,爷爷尝完,没有说话,只是把她切的那块姜从锅里捞出来,放在她手心里。

    现在,念清三十岁。她站在灶前,用自己培育的肉,做沈家的红烧肉。肉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炖着,汤汁从清变浓,颜色从浅变深,香气从厨房飘到前厅,从前厅飘到前门大街。

    两个小时后,念清揭开锅盖。

    汤汁已经收得浓稠,挂在每一块肉上,像琥珀色的釉。肉块完整,用筷子夹起来,颤颤巍巍,肥肉晶莹,瘦肉酥烂。她夹了一块,放在盘子里,端到和平面前。

    “爷爷,您尝尝。”

    和平拿起筷子。他的手已经有些抖了,但夹肉的动作还是稳的。他把肉夹起来,对着光看了看——色泽红亮,肥瘦分明。放进嘴里,闭上眼。

    后厨里安静得只剩下灶火的呼呼声。

    和平嚼了第一口。他嚼得很慢,下颌一下一下地动着。然后他停了一下。然后他又嚼了第二口。然后他把肉咽下去。他睁开眼睛,没有看念清,而是转过头,看着墙上嘉禾的照片。

    “祖父,”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您的那头猪,回来了。”

    念清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她没有擦,任由眼泪流到围裙上。那块围裙上绣着她的名字,是爷爷一针一线绣的。眼泪洇湿了丝线,颜色变深了。

    和平放下筷子,站起来,走到念清面前。他伸手,把孙女脸上的眼泪擦掉。他的手粗糙,满是厚茧,但擦眼泪的动作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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