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眼神杀人(下)


    一个烫着卷发的师奶则忧心忡忡:“我女儿每天下班晚,我现在都让她一下班就回家,别在外面逗留。”

    当然,也有理性“理性”的声音。

    一位专栏作家在文章里写道:“四个南越人犯罪,不代表所有南越人都是罪犯。我们不能因为一桩案件,就给整个群体定罪。这是基本的是非观。”

    另一位社评作者则把矛头指向更深层的问题:“这些难民在港岛生活了七八年,却依然处于社会的边缘。他们没有正当职业,没有稳定收入,没有上升信道。当他们看到那些穿着光鲜的本地人从身边走过时,心里会是什么感受?我们不能只谴责犯罪行为,也要思考,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了这条路。”

    但这些声音在汹涌的民愤面前,显得微弱而无力。

    更微妙的是,这起案件还牵动了另一个群体,那些和死者一样,出身优渥的富家子弟。

    死者的朋友,一个在鹰国留过学的年轻人在报上发表了一篇悼文。文章写得文采斐然,回忆了他们一起读书的日子,感叹命运无常。但在文章的末尾,他写了这么一段话:

    “他从小受过最好的教育,待人彬彬有礼,从不会因为出身而看不起任何人。他看人的眼神永远是温和的、友善的。我不知道那四个凶手为什么会觉得他‘像看蚂蚁一样’看人。也许,有些人自己心里住着一只蚂蚁,所以看谁都觉得对方在俯视自己。”

    这段话后来被多家报纸转载,引发了不少讨论。

    有人赞同,说凶手是自卑心理作崇,把自己的卑微投射到了别人身上。也有人反驳,说死者也许确实没看不起人,但他的衣着、谈吐、气质,在那些难民眼里本身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符号。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

    易华伟没评价那篇文章写得对还是不对。他只是在想,那些争论“眼神”的人,大概都没有亲眼见过周志强被带进审讯室时的样子。

    那个人眼里有一种东西,很难形容,不是愤怒,不是恐惧,也不是悔恨。而是一种混合了不甘和不服的冷硬。他只是知道自己输了,但并不觉得自己错了。

    ……………

    一周后的内部嘉奖会上,易华伟再次站上了领奖台。

    这已经是他今年第三次在这种场合露脸了。台下那些熟悉或不熟悉的面孔,看向他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复杂的意味——羡慕、佩服、好奇,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嫉妒。

    警队条例摆在那里,该给的奖励一分不少。易华伟接过嘉奖状,例行公事地敬了个礼,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心里却没什么波澜。

    这种事经历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倒是陈国荣私下里跟他说了句:“阿伟,你这么搞下去,过两年我这个高级督察都得给你打下手了。”

    易华伟笑了笑,没接话。

    与此同时,靓坤的案子也终于尘埃落定。

    傻强扛下了大部分罪名,数罪并罚,判了二十五年。靓坤作为主谋,虽然没有直接动手杀人,但指使手下袭击证人、防碍司法公正的罪名跑不掉。加之之前那些零零碎碎的案底,法官最终判了他十年。

    十年。

    对于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矮骡子来说,十年出来,江湖早就不是那个江湖了。

    靓坤被押上囚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西九龙总署的大门。

    “走快点!”

    押解的警员推了他一把。

    靓坤跟跄了一下,低着头钻进囚车。铁门哐当一声关上,发动机轰鸣,载着他驶向赤柱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