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眼神杀人(下)
好写报告,别出差错。这个案子,上面盯着呢。”

    易华伟点头应下,从办公室退出来。

    他知道署长这话的意思。案子破了是功劳,但要是报告上出了纰漏,让犯人翻供或者上诉成功,那功劳就变成罪过了。

    这种时候,反而更要小心。

    然而,警队内部的震动,比起社会上的反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塞拉利昂案的社会影响,在案件告破后的第二天开始全面发酵。

    《明报》在头版用了整整半个版面报道此案,标题写得耸人听闻:“富家子弟狮山遇害,四越裔疑凶落网”。

    报道详细描述了案发经过、死者身份、警方破案过程,还配了一张塞拉利昂案发现场的照片。照片上,那条山涧被白布围着,几个警员正在勘察,远处是模糊的山影。

    《东方日报》的角度更刁钻,他们挖出了死者的家庭背景,用了“名门之后惨死荒山”。虽然没敢直接说他是行动处副处长,但“警务处高层亲属”这几个字,已经足够让读者浮想联翩。

    《星岛晚报》则把重点放在那四个疑凶身上。“越南难民劫杀富家子”的标题下,是一篇长达三千字的深度报道,从南越难民的来源、他们在港岛的生活状况,一直写到这起案件的始末。

    一时间,塞拉利昂案成了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茶餐厅里,穿着汗衫的老头一边啃菠萝包一边跟同桌的人议论。

    “听讲那四个是越南仔?哎呀,那些越南仔,一个个都凶得很,早该管管了。”

    有人边喝奶茶边看报纸,摇头叹气:“惨啊,两个后生仔女,眼看就要结婚了,就这样没了。”

    旁边的人接话:“听讲那个男仔是鹰国人,还是副处长的儿子?大人物哦。”

    “大人物又怎样?还不是死了。那些越南仔真是丧心病狂,抢钱就抢钱,杀人做什么?”

    “报纸上写,就是因为那个男仔看了他们一眼,他们就觉得被瞧不起了。”

    “一眼?就因为一眼杀人?疯了吧?”

    “你没看评论吗?说是什么阶层矛盾,什么难民心里不平衡。我是不懂那些大道理,但杀人就是杀人,该抓该判。”

    也有人说:“那些越南仔也是可怜,从难民营出来,没身份没工作,挤在那些破屋里,天天被人看不起。换了你,你能平衡?”

    “平衡?不平衡就能杀人?那全港岛穷人都去杀有钱人,还得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社会也有责任。”

    “社会有什么责任?穷就可以杀人?那我明天也去抢银行。”

    争论没有结果。

    但这起案子,确实戳中了很多人的神经。

    港岛这个地方,富人和穷人的距离太近了。中环的写字楼隔壁就是上环的老旧唐楼,半山的豪宅脚下就是西环的板间房。有钱人出门坐私家车,穷人挤巴士;有钱人吃西餐,穷人吃路边摊;有钱人住几万尺的洋楼,穷人挤几百尺的房间。

    他们每天擦肩而过,却生活在两个世界。

    这种距离,平时不会有人在意。但一旦出事,就会变成火药桶。

    塞拉利昂案,就是那个被点燃的火药桶。

    在一河之隔的九龙城寨边缘,那些挤在狭小出租屋里的越南难民们,则感受到了完全不同的气氛。

    案发第二天,就有街坊邻居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去菜市场买菜,小贩找钱的时候手都缩得快一点。走在路上,能听见背后有人嘀嘀咕咕:“就是这帮越南仔,听说杀了人……”

    有几个越南人聚集的小餐馆,门口被人用红漆喷了“滚回去”三个大字。一个在码头扛大包的越南劳工,下班路上被几个本地青年堵住揍了一顿,理由是“看着就象那个杀人犯”。

    就连那些来港岛七八年、早已安分守己过日子的越南难民家庭,也开始感觉到空气中的变化。孩子们在学校被人叫“越南仔”,大人在工厂被工友排挤,房东找各种理由催着搬家。

    阮文辉的父母就是其中之一。

    两个老人从儿子被带走那天起,就没睡过一个囫囵觉。他们不知道儿子到底犯了多大事,只知道警察来了一趟又一趟,隔壁邻居看他们的眼神越来越不对。

    老阮头蹲在出租屋门口,抽着最便宜的那种散烟,眼窝深陷,头发似乎一夜之间白了一半。

    他老婆在屋里哭,不敢大声,就用袖子捂着嘴,肩膀一抽一抽的。

    隔壁阿婶从门口路过,脚步加快,连正眼都没往这边瞧。

    报纸上连篇累牍的报道,让“南越难民”这个词成了敏感词。有人在街头做随机采访,问市民对这起案件的看法。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对着镜头义愤填膺:“就不该收那么多难民!现在好了,杀人放火什么都干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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