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苟起习以为常,也得心应手的,他在军中之时,就是这般统率管理部卒的,一切以其为主,典型的小军阀作风。只不过,在军中之时,尚有军法约束,
上面有苟政、苟雄的压制以及军法队的监督。
但等苟起转职成为一片屯田区军政主官后,他这种习惯与作风的破坏性可就放大了。即便在当前乱世,治军与治民还是大有不同,以治军之法去治民,出现问题是迟早的事。
若苟起一人为恶,影响总是有限的,然而,苟起魔下可有不少他的旧部在高陆屯营担任军吏,他们可饱受苟起熏陶。
在苟起的影响下,高陆军吏们自然而然将其作风发扬光大,甚至不乏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在这些爪牙的催发下,造成的恶果可就严重了。
此前在河东,苟政曾对河东几大屯营进行了一次大整顿,就是因为屯营将吏苛刻虐民。而高陆的情况,只不过是将当初的剧情重演一遍,只不过程度更深,
做法更酷。
而苟起,还洋洋自得,因为在他眼中,高陆氏民都是刁顽庸贱之徒,难以感化,需以严刑酷法之,而在他的管控下,那些刁民可温驯得如同绵羊一般。
在苟起管理高陆的半年时间里,有大量屯民逃亡,或者逃向其他屯营,或者投奔周边的关西豪强,对此,苟起采取了更加严苛的约束措施。
为了遏制屯民潜逃,苟起将高陆屯民按军事组织编制,并掷下严令,一人逃亡,什伍皆杀,同队加刑,知而不报者亦杀。
如此,高陆的逃民问题方才得到安置,也勉强过了一段还算平静的日子。但这种酷法压制下,高陆的生产恢复发展水平,也完全不用抱有期望。
毕竟,人皆蕴怒衔怨的情况下,又有谁能安心种地呢?远的不说,就和去年同期相比,高陆百姓在经过永和六年以来的战争、迁移、变乱之后,生活水平都有明显下降。
高陆在毛氏手中时,其管理水平或许谈不上有多高,但总是有一定积累了,
至少在败毛受、下高陆时,高陆周遭可耕作田亩足有十馀万亩地。
然而这些田亩,因为动乱、抛荒等原因,等到秋收之时,能够产出获取粮食的,连一半都不到,因为屯
于是,当整个关中,在苟政的努力下,正遂渐进入一种相对安定的生产恢复秩序时,高陆这边,在苟起的强力管治下,生产秩序日益紊乱,生产力水平不进反退,而屯民的生活则一日比一日艰难、痛苦。
所谓屯田,固然是一种集中劳力、进行高效开垦、快速恢复生产的办法,在社会与生产秩序崩溃的情况下,其收益与效果是相当显著的,也往往被当权当政者所采用。
但历朝历代大部分的屯田法,都只在初期起成效,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与矛盾只会越来越突出。无他,本质上来说,当政者对屯民的使用,无异于当奴隶一般剥削,当政者提供口粮与安全,屯民付出劳役与产出,绝大部分都要上缴。
时下,苟军在渭南、渭北推进中的屯田,大部分都是这种模式,没办法,苟政要养政养军,要发展扩张,要创建军事防御,需要足够的粮物力资源。
在短时间内,除了屯田之法,苟政想不出其他地方去榨取资源,在关中基本平定的情况下,他又不能无限制地从地方豪右身上掠夺。
而苟政的屯田法,对有产或者有依附的平民,是毫无吸引力可言的,唯有那些真正挣扎于生死在线、无依无靠的流民,抑或是战败的生死操之于手的俘虏,
方才在初期阶段进行有效组织。对这部分人,在短时间内只需活其命、馈衣食、
致其田即可。
至于各地的屯田情况如何,基本取决了各地屯田将更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手段,而苟起的手段显然是最为粗暴且劣下的,并且,直接把“苟氏屯田法”黑暗残酷剥削的本质给暴露得淋漓尽致。
高陆屯民,是一群彻彻底底的失败者、被征服者,在经过苟政与苟起的“去氏化”之后,大部分都属夏民,但他们对苟政这个“华夏豪杰”,可就一点好感都没有了....
直接导致屯民再度掀起动乱的直接原因,是苟起掠粮,连过冬的口粮都不留,甚至诸家各户家有副产馀粮者,也悉数收取。
而促使苟起这么做的原因,倒追回去,根子则还在苟政那里。当初,苟起主动请命,苟政任其为高陆都尉,管理俘虏屯民,有一个要求,那就是秋收之时,
向长安上缴两万斛粮。
这个任务,并不容易,但以高陆的耕作基础,以及当时还有近两万人的俘获民众,只需善加管理,靠着脚下的土地,周遭的林野河泽,又没有水旱灾害的侵袭,要实现并非没有可能。
但,那要正常情况下......从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