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是来咨询房产继承的事情的,三个子女为了她名下的一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她已经半年没睡过一个好觉了。
方琳听她说完,没有急着给建议,而是给她倒了一杯水,让她先喝口水缓一缓。
然后她用最简单的话,把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讲了一遍,又帮她把三个子女的情况梳理了一遍,最后给她画了一张表,告诉她每种方案的利弊。
老太太听完之后,眼泪掉下来了,不是因为伤心,是因为终于有一个人愿意听她说完,愿意用她能听懂的话跟她解释清楚。
画面消散。
无数光点从光幕中涌出来,密密麻麻的,像一场倒流的星河。
那些光点在房间里盘旋了一圈,然后一颗接一颗地没入陈丰的身体。
每一颗光点没入的时候,陈丰都感觉自己的脑子里多了一些东西——不是知识,不是技巧,是一种“思维的方式”。
法律思维。
这种思维的核心是:事实、证据、法律依据。
没有事实的事情不要讲,没有证据的话不要说,没有法律依据的主张不要提。一切从事实出发,从证据出发,从法律出发。
他拿起桌上的手机,打开魏子妍给他的那份意向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以前看这份意向书,他只能看懂“一百万”“百分之一”“三年”这几个数字,其他的条款看得云里雾里,不知道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坑。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看意向书的时候,脑子里自动浮现出一幅图景——哪些条款是对他有利的,哪些条款是偏向公司的,哪些条款是模棱两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哪些条款是潜在的风险点。
意向书没有问题。
条款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陷阱,没有模糊地带。
魏子妍没有坑他。
他又把主办方的那份歌曲使用协议拿出来,看了一遍。
这次他看得更快,因为协议的条款比意向书简单很多。
核心就是一条:主办方获得六首歌的永久使用权,用于商业用途,陈丰分得百分之三十的收益。
除此之外,协议里还有一个他之前没有注意到的条款——主办方在使用这些歌曲时,必须署上他的名字。
这个条款很重要。
署名权是人身权利,不能用钱来衡量。
主办方把这一条写进了协议,说明他们做事是靠谱的。
两份合同都没有问题。
陈丰把协议和意向书收好,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
明天可以给魏子妍发消息,说合同不用找了,他自己看过了,没问题,可以签。
他关了灯,躺在床上。
黑暗中,他看着天花板上的那道光——是窗帘缝隙透进来的路灯的光,细细的一条,在天花板上投下一道银白色的线。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还在转着那些法律条款,像是一本自动翻页的书,一页一页地翻,每一页都清清楚楚,每一个字都明明白白。
这种感觉很奇妙。
他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甚至连一本法律书都没翻过,但现在他的脑子里装着几千条法律条文、几百个司法解释、上千个典型案例。
他知道怎么审查合同,怎么写法律文书,怎么在法庭上辩论,怎么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他想起方琳说的那句话——“我师父跟我说过一句话,律师不是帮当事人打赢官司,是帮当事人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
这四个字,跟他做跑腿做的事情,本质上是一样的。
跑腿是帮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送文件、送钥匙、送花、哄女朋友、要份子钱、送新娘、撑场面。
律师是帮人解决法律上的问题——合同纠纷、房产继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
方式不同,本质一样。
一月八号,周六,成都的冬天难得出了太阳。
陈丰今天没有跑单。不是不想跑,是有正事要办。
上午九点半,他先去了成都电视台。
文艺部的办公室在六楼,走廊里很安静,只有日光灯发出的嗡嗡声。
刘老师在办公室门口等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羊毛大衣,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脸上带着一种“终于等到这一天”的笑容。
“来了?进来坐。”
刘老师把他领进办公室,倒了杯茶,从抽屉里拿出那份协议,“合同我们按照你上次提的意见修改过了,你看看。”
陈丰接过协议,翻开了。
他看得很慢,不是看不懂,是因为太看得懂了。
五级的律师技能让他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