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那些借着酒劲动手动脚的男人,那些非要“送你回家”的男人——他们心里想什么,陈丰太清楚了。
不就是觉得女人喝醉了好欺负吗?
不就是觉得酒桌上那点权力能带到酒桌下面去吗?
他摇了摇头,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掉,专心看路。
十分钟后,他到了老灶火锅楼下。
这家店在二环边上一栋写字楼的底商,写字楼有二十多层,这会儿大部分窗户都黑著,只有少数几扇还亮着灯,估计是在加班的。
楼下底商除了这家火锅店,还有一家便利店和一家药房,这会儿都关着门,卷帘门拉得严严实实的。
火锅店的招牌红彤彤的,在夜色里格外扎眼,那几个字是用led灯拼的,“老灶火锅”四个字,每个字都有一米见方,红光大盛,把门口的地面都映成了红色。
门口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雾气,雾蒙蒙的,里面人影绰绰,看得见有人在走动,有人在举杯,有人在笑,但看不清楚脸。
门口停著一排车,有宝马有奥迪,还有一辆保时捷卡宴,车漆在路灯下闪著光。
有几个喝得脸红脖子粗的男人站在路边抽烟聊天,声音大得很,隔着马路都能听见。
一个穿着灰色夹克的男人在讲电话,嗓门大得像在吵架:“我说了那个项目没问题!你信不信我嘛!”
另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人蹲在台阶上,低着头刷手机,屏幕的蓝光照在他脸上,看着有点瘆人。
陈丰把大绿停在路边,熄了火,靠在车座上等著。
没等几分钟,楼里出来一群人。
走在前面的是几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的,但领带都已经松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了,像吊著一根死蛇。
一个个脸红得像煮熟的虾,有的红到脖子根,有的连耳朵都是红的,走路的姿势也不太对,有的摇摇晃晃的,有的步子迈得特别大,像是在跟地面较劲。
他们跟一个秃顶的男人握手告别,那秃顶男人大概五十出头,头顶锃亮,在路灯下反著光,像一颗剥了壳的卤蛋。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西装,肚子挺得老高,把衬衫扣子撑得紧绷绷的,感觉随时会崩开。
他握著秃顶男人的手,使劲摇了好几下,嘴里说著“王总慢走”、“下次再约”之类的话,声音洪亮得很,像是怕对方听不见,又像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他跟王总关系很好。
秃顶男人带着几个人上了车,一辆黑色的宾士s级,车门关上的声音很沉闷,“砰”的一声,听着就结实。
车子缓缓驶出停车位,车灯扫过一圈,然后消失在街角。
剩下的人又寒暄了几句,无非是“今天喝高兴了”、“改天再聚”、“你少喝点”之类的客套话,也陆续散了。
有人打了辆车,有人上了自己的车,发动机的声音此起彼伏,车灯一闪一闪的,像萤火虫。
最后,门口只剩下两个人。
一个年轻女人,穿着白色衬衫和深色西装裙,外面套著一件米色风衣,风衣的腰带松松地系著,一边长一边短。
长发披着,有几缕贴在脸上,被汗还是被酒沾湿了。
她站在门口有点摇晃,像是站不太稳,身体微微往左边偏,然后又自己纠正过来,像一棵被风吹歪的小树。
她一只手扶著门框,另一只手提着包——一个黑色的手提包,中等大小,包口开着,能看见里面塞着手机和几张纸巾。
脸微微泛红,不是那种喝得烂醉的红,是那种微醺的红,像涂了一层薄薄的胭脂。
眼睛还算清醒,眼珠子转来转去的,在打量著四周。
她的目光往四处扫,像是在找什么人。
她旁边站着一个中年男人,四十来岁,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夹克拉链拉到胸口,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
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抹了不少发胶,一根根整整齐齐地贴在头皮上,苍蝇站上去都得劈叉,蚊子落上去都得打滑。
他脸也红,但不像别人那样红得发紫,是那种微红,一看就是能喝的,酒量好的人都是这种红法——淡淡的,从皮肤底下透出来,不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