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慕不想做什么表面功夫。在正事上迎合国王,可能会得不偿失。他直接把头一天还在训练、未经彩排的、没有盛装打扮的河间地军调出营地,列阵迎接。他反而要借用劳勃这位盖世勇将的眼睛,来查找河间地军的不足。
劳勃的排场不大,护卫是三十个披甲骑兵,二十多名骑士随行。骑士大多是国王军的军官,以及除巴利斯坦爵士之外的另两位御林铁卫。
国王的装束非常随意。他没有戴王冠,卸下了板甲,锁甲衣外是黑色天鹅绒的罩袍,罩袍上用金线绣着雄鹿,黑金格子长披风,腰间挂着珠宝镶崁的长剑,也没有携带他标志性的双手战锤。
可他一出现,艾德慕便发现河间地军的士气有了改变。那些老兵可能见过劳勃在战场上天下无双的雄姿,而“三叉戟河的恶魔”这一名号则在新兵中广为流传。六年前,劳勃用战锤杀死了前朝太子,赢下了决定性的会战,以武力推翻了暴君的统治。他彪炳史册的功勋依然在鼓舞着王国的战士。
艾德慕羡慕这种武功和威望,他落后半个马身,陪在国王身侧。
“这次河间地军来了很多老朋友,但新面孔也不少。”拉席恩谈兴颇佳,他看到军阵中的“黑鱼”爵士和杰诺斯伯爵,微微颔首示意。
“年轻人就该生龙活虎,我可受不了弱不禁风的懦夫。”国王的双眼一一从艾德慕的朋友们身上掠过。他看到了东河间地诸候的旗帜,目光稍在河安和戴瑞的队伍中停了一瞬,没多说什么。
“封臣们很尽心,即便居城离奔流城较远,也都及时集结了,还带来了领内的壮丁,有多馀的时间训练。”艾德慕说。
他大概猜到劳勃的想法。河安曾经立场特殊,戴瑞家族更是铁杆的保王军。瑞爵士是疯王的御林铁卫,与雷加一起战死。瑞爵士曾是红堡的教头,带着前朝的王子和公主远逃海外。
现任的戴瑞城伯爵雷蒙,还在地窖里藏着坦格利安家族所有国王的画象以及相关的挂毯。不过,他遵守封君的旨意。艾德慕知晓其中隐情也无意惩处,保有忠诚的人总是值得宽恕的。
徒利军在军阵的中央位置。国王路过时笑道:“艾德慕,霍斯特大人真是给你留了份好家业。这些士兵你可要好好珍惜————”
国王的笑容没持续多久。行至徒利军旁边的佛雷军时,戛然而止。他也没生气,只是笑容缓缓淡去,转为一种困惑,就象打猎时在一群野猪中见到了一头家猪。它为什么会混在这里?劳勃的表情仿佛在问。
艾德慕看到佛雷军的军容,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承认自己放任了佛雷军,但他没料到佛雷军与河间地诸军并列时,双方的军容差距会如此明显,尤其是在训练时间最久的徒利军的衬托下。
不,奔流城的少主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佛雷军差的不仅仅是训练和军纪的问题。徒利军在篡夺者战争中,打过救驾劳勃的鸣钟之役,打过击败保王军的三叉戟河决战。那种经过战火淬炼和胜利浸染的精气神,是佛雷军不具备的。雷侯爵缺席了那些艰苦的战斗,他保存了实力,但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损失巨大。
艾德慕庆幸徒利家族参与到了平叛战争中。他只需稳扎稳打,不要浪战致使伤亡惨重,徒利军优良的军事传统就能继续传承,不至于在岁月中荒废流逝,甚至愈战愈强。
“艾德慕,把那个带头的佛雷叫过来。”劳勃粗声粗气。
头发花白的史提夫伦爵士被带到国王面前。他想下马跪拜,劳勃一摆手:“甲胄在身就不必多礼了,说话要紧。”
“恭候陛下旨意。”史提夫伦爵士在马背上躬身道。
“佛雷家族总算是赶上一场大战了,让我感受到你们的忠心。但这士兵是不是该严格训练一下?”劳勃皱着黑色的浓眉。
“是的,陛下。我会再抓紧训练。”汗水流过史提夫伦爵士的额角。
“陛下。”艾德慕打了个圆场,“佛雷军人马众多,路途遥远,训练时长确有不足,但也忠于王事。他们此行带来了军中最多的骑兵,有心与铁民打场硬仗。”
“爵士,那就再多给你些时间,好好备战。训练不足上战场可是要命的。”劳勃说完,一甩马鞭,策马前行。
“遵命。”史提夫伦爵士低头道。再抬头,只见国王坐骑的屁股,唯有他的主帅立于一旁。“艾德慕大人,有劳你美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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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的。史提夫伦爵士,陛下说的是正理,你照做就是了。不要分心其他。”艾德慕安慰了一句,拍马赶上了劳勃。
检阅完剩下的河间地军,国王的心情又好了起来。他拍着艾德慕的肩膀,喜形于色地说道:“干得不错,艾德慕,士兵看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