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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走到菜市场中间,脚步顿了一下,目光落在旁边的肉摊上。
肉摊的钩子上挂着几扇猪肉,案板上堆着剁好的排骨,血迹还没擦干净。
沈默的目光在那堆排骨上停留了不到半秒,然后迅速移开。
他的眼神变了一下。
那是一个从贫民窟走出去的大学生,突然回到贫民窟,看到那些他曾经熟悉但现在觉得陌生的一切。
那个眼神不到半秒,但徐纪周捕捉到了。
“好。”
徐纪周把没点的烟从嘴里拿下来,对旁边的执行导演说,“这个眼神好。高启盛是读过书的人,他看这个环境,心里是有距离感的。但这不是嫌弃,是‘我不属于这里’的疏离。”
执行导演点头,“这小子,有点东西。”
他们这群人,原本都还等着看好戏。
这段时间,《卿卿日常》太火了。
作为主演,沈默毫无疑问,大火特火。
可就这么一个流量明星,这个档口,竟然进他们剧组拍起了正剧。
一众工作人员,都背后蛐蛐这事儿,等着看沈默笑话。
正式开拍。
场记打板。
“《狂飙》第2集第3场,第一次!”
沈默从菜市场入口走进来。
白衬衫,黑裤子,帆布鞋。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是最普通的偏分。
他走得很快,但步子不大。
鱼摊到了。
张颂闻正低着头往泡沫箱里加冰,没注意到他。
他穿着一双黑色的雨靴,裤腿塞进靴筒里,围裙上沾着鱼鳞和血水,背影微微佝偻着。
沈默站在鱼摊前面,没说话。
他就那么站着,看着张颂闻的背影,足足三秒。
三秒里,他的眼神变化了三次。
第一秒是想念,第二秒是心疼,第三秒是一种说不清的酸涩。
张颂闻抬头,四目相对。
沈默的嘴唇动了一下。
喉结滚动了一下,咽了一口唾沫。
“哥。”
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带着一点点沙哑。
张颂闻愣了一秒,然后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阿盛?你怎么回来了?”他摘下橡胶手套,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面上的表演,细节拉满。
心里,却小小惊了一下。
泡在表演里的老油子,只是简单对一场,他就能摸清对方的功力。
沈默的表演比他想象中,好出太多。
就刚才那一眼,表演层次丰富到了极致,你告诉我,这是流量明星?
“哥,我回来了。”声音是稳的,眼眶是红的。
张颂闻的手僵了一下。他的手粗糙、冰凉,指节粗大,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黑色。沈默的手白净、温热,手指修长。两只手握在一起,画面很有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