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参考的是唐代的物价水平)
妇人贪图银子,眼珠一转,当下就答应了。
本来这事就这么定了。
谁知成婚前没几天,言明去集市采买东西时,被镇上做布匹生意的黄老爷看上了。
那黄老爷快四十了,一直没生出儿子,见言明好生养,模样又清秀,当即动了心思。
连夜派人打听到住址,拿出三十两银子,要纳言明做小,带他回府。
三十两银子摆在面前,妇人和言父眼睛当场就红了。
言明也是头一回见这么多银子。
虽说那黄老爷年纪大了些,肚子也圆滚滚的,活象个癞蛤蟆。
但只要想想媒人说的进府后的好日子,他便觉得这些都不算什么。
原身是过来倒茶时听了一耳朵,才知道这件事。
当时他还差点被那黄老爷看上,幸亏他额前红痣几乎看不见,否则那黄老爷怕是连他也想一并收去,享个齐人之福。
为了贪那三十两银子,也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攀个好人家,妇人同意了这门亲事。
本来嘛,去顾家退亲,把聘礼还回去,再赔个礼道个歉,也就过去了。
可到手的银子,以妇人贪婪的性子,哪里肯退?
她在家里琢磨了一天,把主意打到了原身身上.
让他替嫁。
反正只要嫁过去个人就行了。
两人都是哥儿,顾家也不算吃亏。
而且言明是提前两天过去,到时候已与那黄老爷生米煮成熟饭,再加之黄老爷的身份,妇人也不怕顾家那孤儿寡母敢来闹。
白得了十两银子,又把累赘送了出去,简直一举两得。
妇人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
主意打定,就只剩下说服原身了。
这事本就不道德。
嫁过去以后,对方一看货不对板,先不说要不要他,若是碰上脾气火爆的,当场把人打死也不是没可能。
原身自然不肯。
妇人便把他关了起来,想着饿上几天,自然就服软了。
没想到原身本就吃不饱,担惊受饿加之忧心过重,竟直接撒手去了。
换成了现在的言斐。
言斐理清了前因后果,心里只剩冷笑。
原身是被活活逼死的,而这妇人到现在还在这里巧舌如簧,说什么“好事”“享福”,简直是把人当傻子哄。
他抬眼看向妇人——这个名叫孙春花的中年女人。
脸上带着自以为慈爱的假笑,一双精明的眼睛却不住地往他脸上扫,等着他点头。
“我若是不答应呢?”
言斐淡淡开口。
孙春花脸上的笑容一僵,随即又堆了起来。
“哎呀,你这孩子,怎么还犟上了?你也不看看你今年多大了,二十了!再不嫁出去,以后谁还要你?”
“顾家虽说不是什么大户,但好歹是个正经人家,你过去好好过日子,比留在家里强多了。”
“比留在家里强?”
言斐重复了一遍,嘴角微微上扬,眼神却是冷的。
“我在家里是不好,但去了顾家,人家发现我不是言明,你说顾家会怎么对我?”
孙春花眼皮跳了跳,嘴上却不肯放松。
“你怕什么?都是哥儿,盖头一蒙,拜了堂入了洞房,黑灯瞎火后等生米煮成熟饭,他们还能把你赶出来不成?”
“在那之前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
言斐差点气笑出声。
“那第二天呢?到时候人家发现被骗了,你觉得倒楣的是谁?是我,还是你?”
孙春花被他这话噎了一下,眼神微微发狠,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副苦口婆心的模样。
“你这孩子就是想太多。再说了,你留在家里能有什么好?你爹那脾气你也知道,你要是坏了这桩事,别说我了,你爹第一个饶不了你。”
说完,看向旁边抽旱烟的男人,示意他说两句。
软的不行,便开始威胁了。
可惜言斐最不吃威胁,要不是这次的任务是替嫁,他必须嫁出去。
他非得把家里掀个底朝天。
而且嫁给自己爱人,当然没问题。
他都嫁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不差这一次。
“我可以替嫁。”
言斐忽然开口。
孙春花一愣,随即大喜过望。
“这才对嘛!我就说你是个懂事的......”
“但我有条件。”
孙春花的笑容又收了回去,警剔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