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在地上,背上只剩两个伤口,血从里面渗出来,浸透了衣服。
伊森收起长矛,摘下荆棘王冠。
曼尼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伊森。那双眼睛不再是金色的了,棕色的,疲惫的,没有光的。
“你杀了我。”他的声音很轻。
“我没杀你。我只是让你变成凡人。”
曼尼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上的皮肤不再是那种冷白色了,是正常的肤色,黑黑的,有一点糙。他翻过来看手心,又翻过去看手背。
“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天使的力量。圣光。什么都没有了。”
伊森蹲下来,和他平视。“你也和加百列一样,体验一下凡人的生活吧。”
曼尼看着他。然后他笑了,笑容苦的像胆汁。“普通人。我活了七千年,最后变成一个普通人。”
伊森站起来。“活着比什么都强。”
他转身,走回自己的车。拉开车门,坐进去。从车内看了一眼,曼尼还跪在路边,低着头,肩膀在抖。
伊森发动引擎,挂挡,踩油门。灰色的本田从曼尼身边驶过,车灯照亮前面那段空荡荡的高速公路。后视镜里,曼尼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夜色里。
他把车窗摇下来,让风吹进来。手机在副驾驶座上震了一下。他拿起来看,是康斯坦丁发的消息。
“他找你了?”
伊森想了想,打了几个字。“找了。”
康斯坦丁的回复很快。“然后呢?”
“从今以后,他是凡人了。”
过了几秒,康斯坦丁又发了一条。“?”
伊森看着那条消息,把手机放下,没回。
前方,路灯一盏一盏地亮着,把路面照得发白。
他踩油门,车速提起来。再开半个小时就到家了。
玛莎应该还在厨房里忙活,莉莉应该趴在沙发上看电视,罗伯特应该在书房里翻文档。
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他把收音机打开,里面放着一首老歌,吉他声很轻,歌手的声音沙哑。他把音量调低,让它只在车厢里轻轻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