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2岁的狼崽子,1口就要锁喉!
柜,刚才你这边好大动静,是不是有人踹你门了?我听著砰的一声,还以为地龙翻身了。”

    “一个小孩,不懂事。”

    “多大的小孩?”

    “十二。”

    “十二就敢踹门?这谁家孩子啊,没人管吗?”

    陆长生回到柜檯后面坐下,拿起那块还没刻完的柏木,转了两圈。

    他想好刻什么了。

    一匹马。

    这段时候霍去病来酒肆的次数比卫青还勤。

    不是来喝酒的。他喝不了那个烈火烧,上次灌了一口,回去趴在马厩里吐了半宿。但他不认,第二天又来了。

    他来是为了听陆长生说话。

    准確地说,是为了从陆长生嘴里撬出那些书本上没有的东西。

    这天下午,霍去病又踹开了酒肆的门。

    门板撞在墙上弹回来,他伸手接住,顺势带上。这个动作比第一次来的时候利索多了,至少没把门框震掉灰。

    “掌柜的,我问你个事。”

    陆长生蹲在后院,正用一把小刀给那块柏木马的耳朵开槽。

    “问。”

    霍去病从柜檯上翻出一块干饼,掰了一半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

    “我舅打龙城的时候,三百骑奔袭七百里,中间不扎营不生火。他那三百人是怎么撑过去的?”

    “你问过你舅了?”

    “问了。他说靠乾粮和马奶。”

    “那你还问我。”

    霍去病把剩下半块饼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

    “我觉得不对。三百骑跑七百里,按每天一百五十里算,至少跑五天。乾粮带三天的就顶天了,多了马驮不动。马奶一天挤不了多少,三百人分,一人一口都不够。”

    他走到后院门口,靠著门框,盯著陆长生手里的刻刀。

    “五天不够吃,人还能撑,马撑不了。马掉膘了跑不动,跑不动就追不上匈奴人。我舅那三百骑到龙城的时候还能打,说明马没掉膘。”

    陆长生的刀停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了霍去病一眼。

    十二岁。

    这小子十二岁就能从一场战役的后勤里倒推出问题来。

    “你觉得答案是什么?”

    霍去病想了想,蹲下来,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一条线。

    “换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