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掏空匪窝!

    耳朵竖起,身体低伏,喉咙里发出警告性的“嘶”声。

    陈林几乎同时进入状态,驳壳枪已经握在手里。前方三十米外,两头灰狼从树后缓缓走出来——瘦得肋骨都能看见,但眼睛里的凶光一点没减。

    是狼群剩下的残兵败将。

    “还惦记着我呢?”陈林乐了,“行,送你们去见狼王,一家人整整齐齐。”

    第一头狼刚弓起身子要扑,陈林抬手就是一枪。

    “砰!”

    子弹精准地从狼眼钻进去,那狼连叫都没叫一声,直接瘫在雪地里。

    第二头狼吓得扭头想跑。

    “跑啥?”陈林侧身一步,枪口微调,“陪你兄弟去!”

    “砰!”

    又是一枪,正中后颈。狼扑腾两下,不动了。

    整个过程不到十秒。红狐小跑过去,挨个嗅了嗅狼尸,回头冲陈林晃晃尾巴,那意思像是:“还行,没给我丢人。”

    陈林把枪插回腰间,心里那叫一个舒坦。手里有枪,心里不慌。这驳壳枪用顺手了,指哪打哪。等队长批下三八大盖,这山里他真能横著走。

    顺路检查前几天布设的吊脚套。

    收获不错:三只肥野兔,冻得硬邦邦的;两只色彩斑斓的山鸡;还有一只毛色油亮的紫貂,拎起来沉甸甸的。

    陈林利索地解套、清理雪沫,把猎物装进麻袋。

    紫貂皮尤其珍贵,他小心摸了摸:“这是第二张紫貂皮了,拿回去硝好收著,以后能换不少好东西。”

    红狐对山鸡很感兴趣,围着转了好几圈,但没下口——它好像知道这是主人的,不能随便动。

    忙完这些,日头已经偏西。大兴安岭的冬天,下午三点多天色就开始昏沉。

    陈林背着鼓鼓囊囊的麻袋,腰间挂著新得的手枪和望远镜,手里拖着用绳子拴的两头狼尸,踏着积雪往家走。

    心里盘算著:端了匪窝,得了弹药,打了狼,还有皮毛入账。这日子,就得这么一点点攒起来。

    离木屋还有百来米,陈林就看见栅栏门外那点昏黄的灯光。

    李玉梅提着马灯,正朝山路这边张望。

    陈林心里一暖,加快脚步。李玉梅看见儿子身影,松了口气,但看到他拖着狼尸、背着大包小包,又心疼又骄傲:“咋又弄这么晚?还打着狼了?”

    “娘,没事。”陈林进屋放下东西,先掏出望远镜,“瞧,鬼子货,看得可远了。”

    李玉梅不懂望远镜,但听说是“打匪徒得的”,连声说:“该拿!那帮杀千刀的祸害!”

    陈林又展示手枪和子弹。李玉梅有些怕枪,陈林安慰道:“有枪,咱家更安全。等明天,教您打两枪,防身用。”

    母子俩在院里收拾猎物。李玉梅剥狼皮手法娴熟,陈林在旁边打下手。

    “对了林子,”李玉梅一边干活一边说,“白天队长来了一趟,替知青买了两斤狍子肉,给了一块钱,还特意说‘走公账,有记录’。”

    陈林点头:“队长办事稳妥,这样好。”

    “快过年了,”陈林接着说,“山下家家都想备点肉。我想多打猎,跟屯里换东西。”

    李玉梅手上不停:“咱家现在不缺啥呀”

    “是不缺小的,缺大的。”陈林笑了,“我想把木屋扩建,再加两间房。”

    李玉梅抬头看他。

    陈林掰着手指头数理由:“第一,小丫大了,得有自己的房间;第二,将来将来娶媳妇也得有地方。”说到这儿他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第三,守山人家,屋子大气些,也有面子。”

    李玉梅眼睛亮了:“这法子好!可咱拿啥换?”

    “让队长牵头,”陈林早就想好了,“需要肉的村民可以先赊账,开春后用工抵——帮忙建房、垦地、做家具,都行。”

    “还是我儿子想得长远。”李玉梅笑得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陈小丫抱着红狐从屋里跑出来:“哥,狐大仙今天在山里表现的咋样?”

    陈林把狐狸夸了一通,说它机灵,会探路,还能配合打掩护。

    红狐懒洋洋地抬眼,尾巴轻轻扫过陈林的小腿,仿佛在说:“知道就好。”

    炉火烧得旺,锅里炖著土豆和肉,香气飘了满屋。陈小丫在炕上逗弄两只小狼崽,咯咯的笑声清脆得很。这日子,暖和,踏实。

    深夜,陈林就著油灯擦拭新得的勃朗宁手枪。枪身保养得不错,就是撞针有点锈,他小心地清理著。

    红狐本来蜷在炕角打盹,突然耳朵一竖,整个身子弹了起来。

    它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声,眼睛死死盯着窗外。

    陈林瞬间放下枪,对李玉梅做了个“嘘”的手势。他抄起驳壳枪,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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