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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恰好隔了一千三百一十四天。

    1314。

    一生一世。

    俗。

    俗不可耐。

    日了狗的俗不可耐。

    然后我就慕了、喝了、醉了。

    老实说,这日了狗的俗不可耐的爱情,我其实也挺想要的。

    但感情这种事,可遇不可求。

    你努力了,不一定能遇到你天命的另一半,大概率会因为缺爱气质吸引个骗子……或者骗子团伙。

    搞钱就不一样了。

    只要你努力,基本上,或多或少,都是能搞到的。

    搞钱的每一天都是充实而快乐的。

    情侣体会不到的那种快乐。

    年后,2月14日,小雨,我加了两个小时的班。

    七点走出大楼,娃娃脸——于欣正站在大楼前,手上拿着把长柄黑伞。

    看到我的时候,他笑了,露出两个小酒窝,“你也加班啊,工作结束,想不想奖励自己,咱们一起去吃顿大餐?”

    “不了吧,”我也笑,“情人节哎,路上都是情侣,我怕我控制不住一把火点了她们。”

    小酒窝没了,但于欣还是笑着的,“行,那我自己去奖励自己了,拜拜。”

    “明天见。”

    进公司以后我才了解到,小姑大四,于欣在T大读大三。

    我大一入学的时候,于欣出国读研一。

    看看,多么有缘无份。

    注定错过。

    所以最好还是别开始了。

    我对他没有心动的感觉。

    一点都没有。

    耽误人家不对,不如直接拒绝来得更好。

    我租了个高层公寓,有巨大的落地窗。

    窗外霓虹常亮,B市的夜晚,没有黑暗。

    我耽误过一个人。

    醇厚酒香入口,我才想起来,我曾经耽误过一个人。

    和我同级的一个同学,和我同在学生会工作,一来二去熟悉了,就好上了。

    大一下半学期到大二下半学期,一年多一点的时候,我们分了手。

    他提的,他哭了,“林佳树,你是不是从来都没爱过我?”

    “我爱你,”我答,然后问:“为什么要和我分手,是我对你不好吗?还是你有了其她喜欢的人?”

    他说:“你对我很好,但你不爱我,你把恋爱当作业,认真完成,但你一点都不爱它。”

    感情强求不了,好聚好散。

    我拥抱了他,任他眼泪沾湿我的衣服,轻声安慰,而后离开,再没回过头。

    我和他交往一年,投入了很多。

    没想到他居然会这样想我。

    他想得太对了。

    他应该不知道,我是真的尽力了。

    我投入了很多,除感情以为。

    我尽力让自己爱他,但没用。

    我为他准备生日礼物,因为男朋友过生日是要送礼物的,不是因为我想看见他开心的笑。

    我们一起去吃饭,因为情侣是要一起去吃饭的,不是因为我想见他。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谈了场恋爱,我知道了我好像不会真的去爱一个人。

    我确实能对一个和我没血缘关系的人好,但全然出于礼貌,不是发自内心。

    然而爱情不是礼貌。

    在看到小姑求婚的时候,我更加知道。

    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和一个人在一起了。

    当年,我问那个人他是不是有别的喜欢的人的时候,心中连点波动都没有。

    甚至想听到肯定答案,早点从那段关系中解脱。

    反观小姑和小姑父。

    她们在一起好几年,小姑依旧担心小姑父会不同意她的求婚。

    爱会让人不理智、会让人不自信、会让人将自己的一切都托付给对方。

    我看着感动,但也不解。

    看她小姑的样子,也不像是装的啊。

    别人的爱情。

    难道真的能这么伟大?

    我很羡慕。

    但也仅仅只羡慕这样的爱情。

    太单薄的,我不想再去触碰。

    没意思。

    无聊。

    不如搞钱。

    反正每个人都不可能事事顺利。

    我找不到能让我爱上的人,小姑考不下来驾照,上下班还得自己正君接送。

    也说不上来谁更惨一点。

    小姑父毕业以后没有再学生物,加入了她姐姐的公司,成了一名游戏策划。

    游戏市场已属红海,新公司想杀出重围太难,不过顾心远的公司在投资方面不用担心,顾家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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