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回家吃肉

    是野兔和野鸡。

    五人又齐齐咽了咽口水。

    “怎么都傻站着?快进屋啊。”

    陈锋让五人进屋,自己最后才进来,反手把门关严,挡住了外面的寒风。

    屋里的温度还是那么低,一点热乎气都没有。

    陈锋把猎物往灶台上一扔。

    “霞子,烧水,咱们今天吃顿好的。”陈锋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吩咐道。

    “哥,这,这真是给我们吃的?”陈雪吸溜著鼻涕,有些不敢相信,她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肉了。

    “全是咱们的。”陈锋蹲下身,捏了捏陈雪冻得通红的小脸,“以后哥天天让你们吃肉。”

    这一句话,让大妹陈云的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她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声音哽咽:“哎,我这就烧水。”

    处理猎物是个技术活,尤其是想要把皮毛卖出好价钱的时候。

    前世陈锋后来玩过不少高端狩猎,但这手艺还是跟去世的老爹学的。

    先是把那只野兔拎起来。

    陈锋心中一喜。

    差点说出前世口头语,卧槽。

    这金手指居然还能鉴定物品价值?

    太牛掰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一张上好的兔子皮,供销社收购价也就是五毛到八毛左右。

    如果能剥出完美的筒子皮,那在冬天绝对是抢手货,一块钱都有人收。

    这年头一个壮劳力在生产队累死累活干一天,工分折算下来也就几毛钱。

    这一张皮,就顶得上别人两三天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