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行业先例
经在开发者群里说过“橘猫太小了,撑不起大项目”。现在他的申请备注栏写了一段话。

    “在龙腾做了两年,分成从三七调到二八,推荐位从没轮到过。走的时候跟朋友说去龙腾是奔着资源去的,现在回来了,不找借口了。就想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做游戏。”

    陈声盯着这段话看了几秒,点了通过。然后他打开和老魏的微信对话框,打了一行字又删掉,最后什么都没发。

    他继续处理申请。第五十二个,第五十三个。到第五十八个的时候,后台弹出一个系统提示。今日入驻开发者数量已突破历史峰值。

    陈声截了个图,发到了工作群里。许知意回了一个猫爪。苏景辰回了一个句号。林子轩没有回复,但五分钟后他出现在陈声身后,手里拿着棒棒糖,看了一眼屏幕,说了一个字。

    “多。”

    陈声以为他说的是申请太多了。林子轩又补了一句。“回来的,比走的时候多。”然后他转身回了工位,棒棒糖从左腮帮子挪到了右腮帮子。

    方沐那边也在推进。

    和解协议公布后的第二周,她联系了数字浪潮的记者,约了一篇专访。专访的题目是她自己定的。玩法规则不受版权保护,这不是让步,是共识。

    记者问她,盛华承诺不再以玩法规则相似为由起诉橘猫平台的开发者,这个条款到底有多大的法律效力。

    方沐说,这份协议的签署方是盛华和橘猫,它直接约束的是这两个主体。但它在行业内的示范效应远远超出了协议本身。以后任何开发者遇到类似的诉讼,都可以在法庭上引用这份协议作为参考。法官不一定被约束,但一定会考虑。

    记者又问,那其他平台呢。如果开发者把游戏发在别的平台上,盛华是不是还可以告。

    方沐说,这就是我们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深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已经在牵头起草行业协议了,目标是让所有参与方共同确认玩法规则的保护边界。到时候不只是橘猫的开发者,所有平台的开发者都能受益。

    专访发出之后,评论区出现了一个认证为游戏开发者的ID,留言只有一行字。我之前在龙腾做了一款游戏,被盛华告过,赔了十二万。如果当时有这个条款,我不会赔那十二万。

    下面有人回复他。现在有了。

    方沐把这条评论截图存了下来。她没有发给任何人,只是存着。

    深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起草小组在九月底召开了第一次正式会议。地点还是在协会的会议室,长桌两侧坐了十几个人。深海大学法学院的陈教授坐在方沐对面,旁边是深海仲裁委员会的赵女士。龙腾来的是林律师,盛华来的是一个姓顾的男律师,三十五六岁,戴着无框眼镜,说话很慢,每个字都像在称重量。

    文秘书长主持会议。开场白很短,三句话。今天坐在这里的人,代表了这个行业的不同立场。但大家愿意坐下来谈,说明都承认一个问题,现有的游戏版权争议解决机制不够用。行业协议不是要取代法律,是要填补法律暂时覆盖不到的空隙。

    会议的核心议题是玩法规则的保护边界。陈教授先发言,引用了国际通行的“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玩法规则属于思想范畴,不受版权保护,这是基本原则。问题在于,思想与表达之间的界限在实践中很难划分。行业协议需要提供一套可操作的比对标准。

    龙腾的林律师举手发言。她说龙腾同意玩法规则不应被垄断,但平台方需要一个明确的判断依据,否则无法处理开发者之间的投诉。龙腾每个月都会收到十几起玩法相似的投诉,每一件都要花大量人力去判断。

    盛华的顾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然后说盛华愿意参与行业协议的讨论,但需要强调的是,盛华对具体的美术表达和代码实现的版权保护立场没有改变。玩法规则可以放开,但抄素材不行。

    方沐说这一点上没有分歧。橘猫从一开始就不允许直接盗用素材。问题在于很多案子打着维权的旗号,实际上是在打压竞争。盛华起诉橘猫的案子就是一个例子,原告根本拿不出代码抄袭的证据,只能咬着玩法规则不放。行业协议需要设立一个门槛,防止这种以维权为名的恶意诉讼。

    陈教授补充了一句。可以参照专利法里的“恶意诉讼反赔”机制,如果原告的起诉被认定为恶意,需要承担被告的律师费和损失。

    赵女士说仲裁委员会可以设计一套快速调解程序,争议双方在诉讼前先走一轮调解,由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共同出具意见。这个意见不具强制执行力,但如果一方拒绝接受调解意见直接起诉,法院可以将其作为考量因素。

    会议开了整整三个小时。散会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方沐站在协会门口等出租车,盛华的顾律师从她旁边经过,点了点头,没说话。龙腾的林律师在台阶上接了一个电话,声音压得很低,方沐只听到了一句。“我知道了,回去再说。”

    方沐坐进出租车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是文秘书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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