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爷教你写字。”
怔。

    她的眼睛很好看,平日里总是低垂着,掩住了大半神采。此刻忽然抬起来看他,那双眼睛里像是盛了一汪清泉,亮得惊人。

    谢寻起身,走到书架前,翻了翻,抽出一本薄薄的书册,走回来放在案上。

    是《百家姓》,开蒙用的。

    “从最简单的开始,”谢寻翻开第一页,指尖点在“赵钱孙李”四个字上,“今日先认这四个,会写为止。”

    她拿起笔,手指僵硬地握住笔杆,姿势果然不对。

    谢寻站在她身后,俯身,手覆上她的手,带着她调整握笔的姿势。

    “拇指在这儿,食指和中指夹住,无名指和小指抵着。”

    他的声音就在她耳边,阿芙忍住了偏头的冲动,认真地感受他教的动作。

    谢寻的手很大,骨节分明,能将她的手整个包裹住。他的指尖有薄茧,是常年握笔和练剑留下的,粗粝却温暖。

    “写。”

    他带着她,在纸上落下第一笔。

    “赵。”

    一笔一划,横平竖直。

    阿芙看着纸上那个字,心里有些恍惚,三年了,她终于又拿起了笔。

    虽然写的是繁体,虽然姿势别扭,但字是真的,学问是真的。

    谢寻松开手,退后半步:“自己写一遍。”

    阿芙吸了口气,重新落笔。

    她的手指还有些僵硬,笔画也不太稳,但写出来的字,骨架已经在了。

    谢寻看着纸上那个“赵”字,眼底闪过一丝意外。

    他教过她一次,她就记住了笔顺和结构。虽然稚嫩,但那份灵性骗不了人。

    “再来。”

    阿芙又写了三遍,一遍比一遍稳。

    到第四遍的时候,她已经不需要看字帖了。

    谢寻站在她身后,看着她低头写字的侧脸,心头忽然生出几分可惜。

    若她是个男儿身,这份天资,完全可以送去读书科考。

    可惜了。

    阿芙写完最后一个字,抬起头,发现谢寻正盯着她看,眼神里带着欣赏和惋惜。

    她心里咯噔一声。

    是不是不该写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