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着三支风干的人参,还有一包用油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粉末。
“金疮药。”
王师爷吸了吸鼻子,眼里冒光,“还是京城‘回春堂’出的极品,一瓶难求。”
这肯定是那个死胖子阿里私藏的保命货。
老陈那个大老粗不识货,居然把它当杂物扔在皮袄堆里。
“这要是……”
王师爷咽了口唾沫,手有点痒。
这东西要是藏进怀里,以后受了伤那就是第二条命。
啪。
一颗石子精准地打在王师爷的手背上。
王师爷痛呼一声,手一缩,匣子盖上了。
门口,老陈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也没回头,声音慢悠悠的。
“那匣子上有数。三支参,两瓶药。”
“少一根须子,剁一只手。”
王师爷吓得脸都白了,赶紧把匣子推远点,赔着笑脸。
“没……没想拿,就是看看,看看这品相好入账。”
李长青看着这一幕,心里五味杂陈。
这客栈里,连个看门的老头都这么精。
这哪里是贼船。
这是一座要把人吃干抹净的阎王殿。
“记上!”
李长青没好气地吼了一句,“人参三支,金疮药两瓶,归入‘贵重’类。”
这一夜,过得极其漫长。
两个人像是两只在垃圾堆里刨食的老鼠,把这个大库房翻了个底朝天。
从盐巴到布匹,从箭头到马掌。
王师爷负责翻找搬运,李长青负责分门别类地记在那本册子上。
等到天边的第一缕光透进门缝的时候,王师爷的手已经肿得像个紫萝卜,握不住东西了。
但他看着手里那本厚厚的新账册,竟然生出了一股诡异的成就感。
这乱成一锅粥的家底,硬是被他给理顺了。
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这就是读书人的本事。
哪怕是在这种地方,也干得比那帮泥腿子漂亮。
李长青合上账本,直了直腰杆。
“走。”
他踢了踢那累瘫在地上的王师爷。
“去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