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易中海伏法


    旁听席上,阎阜贵低声对刘海中说道:“真没想到啊……平时看着那么正派的一个人……”

    刘海中也是脸色很难看,他想起这些年易中海在院里的做派,想起他总是一副德高望重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

    许大茂则是一脸兴奋,要不是在法庭上,他几乎要笑出声来。林小燕轻轻碰了碰他,示意他注意场合。

    聋老太太闭着眼睛,脸上的皱纹像刀刻一样深。

    “审判长,”孙检察官最后说,“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给何雨柱、何雨水兄妹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其截留何大清的家信,更是阻断父子亲情,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他们本可以靠这些钱吃饱穿暖,安心上学,本可以看着父亲的信,开心的生活,却因为被告人的贪婪,不得不忍受饥饿和歧视。这种伤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他顿了顿:“在当前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我们更需要弘扬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而被告人的行为,正是对这种风气的严重破坏。如果不严惩,如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如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综上,公诉人建议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对被告人易中海予以严惩!”

    孙检察官坐下,法庭里一片寂静。

    审判长看向辩护席:“辩护人,请发表辩护意见。”

    李律师站起身,推了推眼镜,神情有些局促。

    他拿起准备

    “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作为被告人易中海的指定辩护人,我……我首先对被害人何雨柱、何雨水同志表示同情。他们年幼失去父亲照顾,又长期被侵吞生活费、阻断父子亲情,确实遭受了很大的痛苦。”

    他看了看易中海,继续说:“但是,根据庭审调查和我与被告人的交流,我认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并非特别深重。他最初接收汇款时,确实有代为保管的意图。后来由于……由于种种原因,才逐渐产生了长期占有的想法,这属于临时起意,而非预谋犯罪。”

    “而且,”李律师顿了顿,“被告人多年来在院里乐于助人,帮助邻居,在厂里工作认真,技术过硬,多次被评为先进。这说明他本质上不是十恶不赦的人。这次犯罪,有一定的偶然性。”

    他翻了一页辩护词:“此外,被告人家属已经表示愿意退赔全部款项,并愿意额外补偿。这说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轻处罚。”

    李律师说完,擦了擦额头的汗,坐下了。

    孙检察官立即站起身:“公诉人要求发言。”

    “准许。”

    “辩护人刚才说,被告人最初有代为保管的意图。”孙检察官冷笑一声,“请问辩护人,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一点?是被告人的口供吗?可他在侦查阶段的口供与当庭陈述完全矛盾!这恰恰说明他在法庭上仍在撒谎、狡辩!”

    他走向辩护席,目光直视李律师:“辩护人说被告人乐于助人、工作认真。好,那我问你,一个真正乐于助人的人,会看着邻居的孩子饿肚子,却扣着他们的生活费不给吗?一个真正工作认真的人,会在长达十一年的时间里,每月去邮局取款,却从未想过把这钱交给该给的人吗?”

    李律师张了张嘴,无言以对。

    孙检察官转向审判台:“审判长,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厂里、院里的所谓好表现,与本案犯罪行为没有直接关系,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恰恰相反,他利用这种好名声获取他人信任,进而实施犯罪,性质更加恶劣!”

    “至于退赔,”孙检察官加重语气,“这是被告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不是悔罪表现,更不是从轻理由!如果侵吞了十一年的钱,最后退出来就可以从轻,那法律的威慑力何在?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何在?”

    他最后说:“公诉人坚持认为,对被告人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李律师没有再发言,只是默默坐着。

    审判长看向易中海:“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易中海抬起头,眼眶红了,声音哽咽:“审判长,我……我知道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该贪那些钱,我不该对不起柱子、雨水,我对不起何大清,对不起院里所有人……”

    他转向何大清,哭出声来:“大清,我对不起你!你那么信任我,把两个孩子托付给我,我就这么对你……我不是人,我该死!”

    又看向何雨柱和雨水:“柱子,雨水,一大爷对不起你们……那些年你们受苦了,我心里其实都知道,可我……可我鬼迷心窍啊!”

    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法庭里响起低低的议论声。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肃静!被告人站起来!”

    两名法警上前,把易中海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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