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律师,我真的没泄密。我只是想走。”
沈牧之看著他被羽绒服帽檐遮住的侧脸。“我知道。”
林晓走了。门关上。沈牧之坐回椅子上,把那封律师函从信封里抽出来,又看了一眼。五百万元,不是一个隨便写的数字,是有依据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主要有三种——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他们选了第一种,五百万。他们可能自己估算过那一行代码值多少钱。
他把律师函装回去,锁进抽屉里。靠住椅背,闭上眼睛。商业秘密案是他最不愿意接的案子之一。不是因为难打,是因为太难打。原告是大公司,有的是钱和律师;被告是一个人,连工作都没有。证据在谁手里?在公司手里。伺服器日誌、访问记录、下载记录,都在他们手里,他想调都调不出来。林晓说他没泄密,沈牧之信他。但法庭上,信不信不重要,证据重要。林晓没有证据。
门外没有声音。走廊里空空荡荡的。沈牧之站起来走到窗前。路灯下一辆白色麵包车停在那里,车顶上落了一层薄灰,像是停了很久。
林晓的案件像是半夜堆到半空的积木,底下压著个什么东西,看不出形状。轻轻碰一下,它不会倒;但往上面再加一块,也许就全塌了。他不想让它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