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其他的证据
    她並不喜欢去面对那些事,以往她像个蜗牛一样,將自己缩在壳里,谁也不敢在她面前提起只字片语。

    可是现在,她站在证人席上,哪怕脸色已经发白,嘴唇失血,她仍然脊樑笔挺著,口齿清晰的陈述这些痛苦的过往。

    福尔摩斯的探案集中有一句话,当法律无法给受害者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復从这一刻开始就是高尚的。只是这势必仍然不被法律允许。

    她能做的,就是力所能及的,证明沈建良是个该死的人。

    “我在山区生下的小孩,都是沈建良畜生行径的证据。”

    最后一个字落下,她看向方勤。

    “我的未婚夫方勤先生,在我失踪之后找寻多年,我回家的第一天,他就回到我身边寸步不离的贴身照顾。”

    “前不久,我在他悉心照顾下渐渐恢復,终於讲述出我被沈建良购买后经歷种种折磨摧残的事实,於是他衝动之下,找到了沈建良。”

    “做完这件事,他想要去自首,可是我隨时崩溃的精神状態无法离开他。在我和家人的极力阻拦之下,他终究决定暂时留在我身边。”

    “我知道,方勤私下泄愤的行为法律不容,可这就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性。”

    说这么多,她无非是向法官说明两点。!/p>

    是愤怒之下的衝动犯罪,而非有计划的预谋犯罪,而且方勤是有自首情节的。

    公诉人问:“苏晴女士,本案的报案人与你是父女关係,可否理解为,你的家人並不支持他以暴易暴的非法行为?”

    “是的,”苏晴坦然说,“我父亲在明知我被侵犯折磨的前提之下,因畏惧流言蜚语劝我咬牙忍耐,不支持我事隔三年再次上诉。所以我的未婚夫,只能为我拿起屠刀。然后我父亲就此事报了案,在这时候充当了遵纪守法的正义角色。”

    她顿了顿,又说:“当年的失察错判,使沈建良逃脱律法的制裁,才有现在的惨状,是否应追溯当时办案人员的责任?”

    声音不大,却条理清晰,字字鏗鏘有力。

    到这儿,她表达完毕,离开了证人席,坐到我身边。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比刚才更僵冷了。

    被告辩护人紧接著说:“沈建良在二十余年里,对苏晴实施的长期残暴行为,沈建良的女儿可以作证。请法官允许证人沈笛出庭作证。”

    角落里,沈笛站起来,一步步走向苏晴刚刚站的证人席。

    苏晴看著她瘦弱的背影,目光顿住几秒,不动声色挪开视线。

    沈笛在证人席上站定,一头五彩斑斕的头髮,在这法庭中格外惹眼。

    “我是沈建良的女儿,沈笛。从小到大,我父亲频繁殴打苏晴女士,给我心里造成严重阴影,半个月前,我確诊抑鬱症。”

    公诉人又问:“你和苏晴女士,是否是母女关係?”

    沈笛说:“我是別人生的。这些年里,我爸买来的女性不止苏晴女士一个,有的被打死了,尸体烂在山沟沟里面。只是苏晴女士命大,活下来了而已。”

    公诉人追问:“你的意思是,你母亲已经死了?”

    沈笛应不了。

    她无法对任何人说,自己母亲死了,这种话不吉利。

    她冷静说:“不知道,反正苏晴女士不是我妈妈。如果她是我妈妈,我早就上门去认了,没有人不爱富贵。我只知道,我一定是沈建良的女儿。” 方勤目光定定的看著她,听到这话,眼底有些怔然。

    沈笛还说:“我爸不仅对拐来的女性残暴,对我们子女也残暴,我前几个月,被他逼著跳楼摔折腿,住院期间,他还来医院闹事打我,逼著我放弃治疗,因为他觉得浪费钱。”

    苏晴原本低著头的,视线落在地上。闻言,抬起脸看向她。

    沈笛继续说:“因为是父女关係,我长期被迫饱受爸爸的摧残。得知他的死讯,我才知道我终於解脱了。”

    “我谅解方勤先生的行为,愿意写谅解书。”

    “並且,我得向方勤先生表达真挚的谢意,你至少解救了我,否则我爸手里的亡魂,一定还会多我一个。方勤先生,你救了我性命。”

    她向方勤的方向深深鞠躬。

    “我说完了。”

    方勤张了张嘴,最终没说什么话,只是对她点了下头。

    沈笛目不斜视的退回到旁听席,从头到尾,她都没有向我和苏晴瞥一眼。

    被告辩护律师说:“沈建良去医院殴打沈笛一事,当时医护人员印象深刻,都可以出庭作证。”

    接下来,就是各种证人证物,佐证沈建良的畜生为人。

    不过,无论怎么去证明沈建良这人该死,谁也不能越过司法去报私仇。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努力哪怕博取了法官情感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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