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也有社会福利机构,而且历史很悠久。
南梁的孤独园,唐朝的悲田院,宋朝的安济坊,元朝的众济院。
到了明朝,被称为养济院,主要用于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和乞丐。
朱元璋穷苦出身,对于民间百姓疾苦可谓深有体会。
称帝之后,他屡次下诏,明朝养济院机制自此创建。
为了保证该制度的顺利推行,同时为了防止官员贪墨,朱太祖又将其写入了《大明律》。
在“祖制”的威慑下,明朝皇帝对此不敢予以轻视。
因此,养济院迅速在全国各地予以铺开。
永乐年间,已经形成了“天下府州县俱有惠民药局、养济院”;
弘治年间,明孝宗朱佑更是下令“命延绥镇等官于延边各卫设立养济院、漏泽园各一所”。
从此,养济院又开始从内地州县扩展至延边各卫。
可如同所有的好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乎都会变味,甚至是崩坏一样。
到了万历年间,各地因财政问题不得不对养济院的收养名额予以限制。
同时,养济院的数量减和,功能也开始逐渐减弱。
毕竟,养济院制度在开始时,就存在着漏洞。
太祖朱元璋虽然下旨设立养济院,也给出了粮食衣物的分配标准。
但却并未规定养济院的具体规模,以及各郡县的养济院数量。
因此,各郡县的养济院的规模和数量各不相同,而且变化很大。
其实,这也很正常。
毕竟,明朝养济院的运行,主要源于各地官员的重视程度,以及各地的经济状况。
现在还好些,等到了亡国劳模崇祯时期,穷得叮当响,哪还有钱维持养济院?
而且,相较于残疾和孤寡老人,养济院收养的更多是乞丐。
毕竟,流窜各地的乞丐,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但凭养济院的规模数量,以及朝廷和官府的财政,根本就无法尽数收纳乞丐。
所以,成化年间,朝廷不得不下令,“收京城乞食者入养济院,外来者给口粮送还乡”。
但随着流民越来越多,连这个政策也难以实行。
外来者给了口粮,可返乡也没有活路,依然会滞留在京师或城镇。
对此,朱翊钧采取了措施,但也不会长期供养乞丐之流。
“老弱妇孺尚有情可原,身体尚健壮者,岂能不劳而食?”
朱翊钧建起皇家慈幼院,却是只收孤儿,不管男孩女孩。
先是京师,再是周边州县,现在已经扩大至北方数省。
朱翊钧要用自己规划设计的教育体系,教给这些孤儿他认为有用的知识。
什么四书五经、之乎者也的,用不太着。
能认识两三千常用字,会读会写会算术。
再加之自然和科技常识,以及地理和历史,成为睁眼看世界的一批有用之才。
至于以后的学科划分,也用不着太过精细。
哪怕是学会外语,在海关任职;或是精于统计算术,在银行工作。
对于现在的儒学教育系统,朱翊钧真的是很不喜欢。
寒窗苦读,就那几本破书,十几年或几十年研究八股文,就为了科举入仕。
按照实用性来说,其实秀才已经满够了。
“浪费时间,浪费精力,都读傻了,入仕为官还不是朕所需要的人才。”
朱翊钧扳着指头算过,按照后世的教育制度,六年小学三年初中,在古代已经满够用了。
至于什么高中大学,当时可还没有那么高深精细的理论和知识。
朱翊钧是希望创建起从下到上的官吏晋升制度,降低入仕的门坎。
类似于后世的公务员体系,从基层干起,一步一步地向上升。
“官吏之分,可以逐步消除,且底层官员也要流动起来。”
“能者上,庸者下,考成法虽有需完善的地方,但却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下去。”
明代早期已有对官吏政绩进行考核的制度。
依据明制,京官每六年“京察”一次,地方官每三年一次“大计”(均指考察)。
但吏治腐败,法令不行,这些制度或者流于形式化,或成为官员们争权手段。
张居正为改变官场中的丑剧和制度变质执行“考成法”,即“立限考事”、“以事责人”。
以内阁统领监察机构、再以监察机构监督中央六部。
并以六部统率文武百官及地方官员,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官员考评机制。
不少拥护改革,政绩卓越的官员,因为考成法而得到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