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关于在不惑之年的我TS变成美少女并且搞乐队这件事》
    初稿,未修改。

    简单的思路导引:主人公是一位中年失意的男子,在小鬼的时候,和自己玩的特别好的同伴立下了约定。

    “一定要登上那个舞台哦?不管是以什么方式!”

    遵从着这个约定,主人公A迈上了Band之路!

    只是,兢兢业业在乐队行业深耕了十几年,一事无成就算了,父母也和主人公断绝了联系。

    鼓手,贝斯手也相继离主角而去,这样连专辑都出版不了,一天天只能呆在酒吧里面的乐队,还有什么呆着的必要性吗?!

    就在主角迷茫的时候,他喝下了来自于神秘组织“酒厂”递来的神秘药水。

    ——APTX-4869

    喝下了药水的主角昏昏欲睡,当再次醒来的时候,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位飞机场美少女!

    为什么会这样?!主人公A好歹是不惑之年的男人,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打算以着“美少女主唱手”的这个便利身份登上舞台。

    依靠着自己这些年的人生经验,很快主人公就名声大噪。

    “哇,这个家伙好好看,虽然歌唱的勉强还行。”

    粉丝们都是这样称赞主人公的。

    直到有一天,主人公偶遇了自己儿时的发小,发小现在已经做上了歌手经纪人,这次过来正是来挖掘主角的。

    主角因为和自己发小的相遇很开心,但是因为自己变成女孩子了,完全不认识发小,但是他所喜欢的东西,主人公还是牢牢记得的,于是很快就把发小的好感度刷满了。

    直到......

    发小要求主人公“枕营业”这一刻。

    这便是开头的剧情,可能会有一些与预定的纲要不太一样的展开。

    正文。

    ——

    失业......

    经济下行......

    无论从哪一种角度出发,我所创办的乐队都已经走到了所谓的“末路”。

    我的名字叫做“主人公A”,为了年轻时和同伴的约定,我迈上了“乐队之路”。

    集结了志同道合的伙伴,从小小的酒吧开始,依靠着演唱,虽然没有出版过任何一个专辑,但是好歹获得了能让自己吃得上饭的本钱。

    “主人公A,我们有朝一日,一定要登上那个舞台哦?”

    那是还在小鬼时期的故事。

    说实话,现在回想起来,这种台词简直羞耻到让人想把头埋进地里。

    但当时是认真的。

    我和那家伙,两个人坐在河堤上,一边听着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不知道名字的乐队的歌,一边对着夕阳发誓一定要组乐队,一定要出名,一定要在武道馆开演唱会。

    后来那家伙搬家了,去了东京还是哪里,总之断了联系。

    而我倒是真的组了乐队。

    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乐队。

    鼓手是大学同学,贝斯手是打工地方认识的,两个人都是“反正也没别的事做”就添加了。

    我们翻唱过别人的歌,也写过几首原创曲,在小酒吧里对着稀稀拉拉的客人演奏。

    居酒屋的老板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们留一个角落,虽然给的酬劳也就够付饮料钱。

    就这样过了十几年。

    鼓手最先离开,说是结婚了,要养家,不可能再玩这种看不到未来的东西。

    我没办法反驳,他都三十五了,我也是,不过我认为他只是不想玩了,女朋友这种东西,是绝对不可能找得到的。

    我觉得如果要找到的话,那也应该是新宿街头的那种不良少女吧。

    贝斯手多撑了半年,他走的时候没说什么,只是把贝斯放在练习室的角落里,说了句“以后有机会再一起”,那之后再也没有联系过。

    练习室的租约到期,房东倒是很客气,说是以后想租随时可以回来。

    一个过了不惑之年的男人,连一份正经工作都没有,靠打零工苟活,唯一的技能是弹吉他唱歌。

    这种人生,用“末路”来形容都算好听的,绝对是路边靠着纸房度日的类型。

    手机通讯录里的人越来越少。

    父母那边,我已经好几年没联系了,上次打电话回家,母亲说“你要是还想当什么乐队人就不用回来了”。

    于是我挂了电话,换了号码,彻底断了联系。

    钱包里剩的钱只够再撑一个月。

    然后,我在便利店门口遇到了他。

    “先生,请问您对未来感到迷茫吗?”

    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站在路灯下,脸上挂着一种象是在推销保险又象是在传教的笑容。

    我本能地想绕开,但他递过来的名片让我停了脚步。

    名片上只有一个标志,某种黑色的组织标志,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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