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与火龙的谈判预案
    研发治理委员会首次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清晨,周明在法务部的加密终端上收到了一份由联合检测验证工作组秘书处通过非正式渠道转来的信号。信号的内容只有短短几行字:火龙联盟三家内核成员的外交代表,在日内瓦的一次闭门工作午餐上,首次向李明哲释放了愿意就“技术出口管制范围与生态规则制定权”进行双边技术磋商的口头试探。

    李明哲在加密视频中把当天午餐会的细节逐分钟复述了一遍。对方是火龙联盟中一家北洲内核成员的外交副代表,没有带备忘录,没有交换文档,只是在餐后咖啡的间歇用“个人身份”问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未来科技是否愿意在设备外销合同中添加“不转售第三方”的附加条款?第二个问题:天罡生态的兼容标准制定权是否可能设置一个“过渡期观察机制”,由联合检测验证工作组派员参与标准修订的观察?第三个问题:如果以上两项达成共识,火龙联盟是否有可能在实体清单的最终版本中对未来科技做“分级处理”——将成熟制程产品与先进位程研发活动区分对待?

    “三个问题,每一个都是探路的石子。”李明哲在视频中把三颗石子逐一拆解,“第一个问题表面上是限制转售,实际上是试探我们在设备外销上的底线——如果我们同意加不转售条款,下一步他们就会要求在合同中添加最终用途的否决权。第二个问题表面上是观察机制,实际上是想在兼容标准制定权里塞进一根可以随时搅动的棍子。第三个问题表面上是给台阶,实际上是离间计——把成熟制程和先进位程分开处理,本质是想让未来科技放弃先进位程的研发,换取成熟制程的市场准入。”

    周明在笔记本上把三个问题逐条写下,每一条旁边标注了“表面含义”和“实际意图”两栏。他在第三栏写下“我方底线”时停了笔,因为这三个问题的答案不是法务层面能单独决定的。

    陈醒在早上七点被叫进六号会议室时,白板上已经画满了李明哲传回来的试探信号拆解图。他站在白板前看了将近五分钟,然后拿起笔,在三个问题的旁边分别写下了三条原则性的答复框架。

    第一条,关于不转售条款。“设备外销合同的底线不是不转售,而是最终用途可核查。我们愿意在合同中添加‘最终用途发生变更时须经双方书面同意’的条款——但同意的依据不是单边判断,而是联合检测验证工作组框架下的独立审计结果。买方有权转售,但转售后的最终用途必须重新纳入审计范围。这个条款的法理基础是数据治理细则第四条——局域数据主权代表否决权的逻辑延伸。”

    第二条,关于过渡期观察机制。“兼容标准的制定权已经移交给联合技术委员会,未来科技在委员会里只有一票。如果火龙联盟想派观察员参与标准修订,可以向联合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对观察员的接纳条件、权限范围和退出机制有公开的规则。未来科技不替委员会做决定,也不在委员会里为任何外部观察员投赞成票或反对票。这个立场本身就是对火龙联盟试探的回答:标准制定权不在我们手里,找我们谈没用。”

    第三条,关于分级处理。“我们不接受任何以放弃先进位程研发为条件的分级处理方案。先进位程研发是未来科技的技术自主权,不受任何外部谈判的约束。但如果火龙联盟愿意就成熟制程产品的全球市场准入做技术性安排,我们可以在联合检测验证工作组的框架下讨论成熟制程产品的合规认证标准和跨境数据追朔机制。”

    周明把陈醒的三条答复框架整理成了一份内部备忘,标题是“对火龙联盟试探信号的初步应对框架”。他在备忘的末尾加了一条法务提示:火龙联盟的试探信号不代表正式谈判邀约,从试探到坐到谈判桌上,中间至少隔着三轮非正式接触和两轮内部协调。这期间对方的真实意图会逐步暴露——是在为全面制裁争取舆论准备,还是在为制裁后的有限接触预留渠道,抑或是在联盟内部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试探性伸出触角,需要通过在日内瓦的持续接触逐层剥开。

    “火龙联盟不是铁板一块。”李明哲在当天的第二轮加密通话中调出了一张他在过去三个月里整理的火龙联盟内部决策结构图,“北洲的三家内核成员在执行层面步调一致,但在制裁范围和力度上有温差。其中一家主张全面制裁不留馀地,一家担心全面制裁会加速第三技术阵营的成形,另一家则关注制裁对其本国半导体设备出口市场的中长期影响。这次释放试探信号的是第二家——担心第三技术阵营成形的那一家。他们在火龙联盟内部的立场正在被第一家的强硬派挤压,释放试探信号既是向我们摸底线,也是在向联盟内部证明‘外交接触已经尝试过但没有取得进展’——从而为下一步的升级行动提供合法性。”

    “所以这次试探很可能只是一场注定失败的谈判的开幕式。”章宸在视频那端接过了话头,他身后是中央研究院封闭开发区的走廊,天权6号量产版的版图终审正在进行,“他们的目标不是谈成,而是谈崩。谈崩之后,全面制裁就有了‘我们已经给了机会但对方拒绝合作’的外交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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