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枪下留人
    李梦琪案的真凶浮出水面后,最高法的复核程序像被按下了快进键。鲁南法官几乎每天一个电话,向陈正明通报进展。陈昆的指纹比中了,赵志强的口供拿到了,法医重新鉴定了赵某的死亡时间,结论很清晰——陈昆杀人时间在李梦琪砍杀之前,两者相隔将近一个小时。这意味着当李梦琪举起菜刀的时候,赵某已经死了。她砍的是一具尸体。

    泄愤,不是杀人。

    鲁南在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沙哑,像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绿洲。“陈院长,合议庭重新评议了。四个人,全部同意不核准死刑。庭务会也通过了。审委会也通过了。李梦琪的案子,发回南津市中院重审。她不会被判死刑了。她会活着。”

    陈正明握着话筒,窗外阳光正好。“鲁法官,再审的时候,我去旁听。我要亲眼看着她走出法庭。”

    “好。开庭时间定了,我通知您。”

    挂了电话,陈正明靠在椅背上。窗外那只流浪猫又蹲在墙头上,白毛在阳光里刺眼。他看了它一会儿,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风灌进来,暖洋洋的,带着夏天的气息。

    再审开庭的日子定在七月十六日,星期一。南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审判庭,能容纳两百多人,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李梦琪的父母坐在第一排,两个老人头发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像干裂的田地。他们手里攥着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装着几件换洗衣服——是带给李梦琪的,等她出来穿。

    方远坐在陈正明旁边,面前摊着笔记本,手里握着钢笔。鲁南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穿着法袍,表情严肃。他是最高法派下来的承办法官,担任再审的审判长。合议庭的另外两位法官是南津中院的,坐在他两边。公诉席上坐着省检察院的检察官,表情复杂——他们坚持了那么多年的死刑,现在要改判了。

    九点整。

    法槌敲响。

    “现在开庭。带原审被告人李梦琪到庭。”

    法庭的门开了。李梦琪被法警带进来,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囚服,头发剪得很短,脸上没有什么血色,但眼睛很亮,像两口被岁月和苦难磨得发亮的深井。她的目光在法庭里扫了一圈,落在旁听席第一排的父母身上,停了一下,眼眶红了,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法警让她站在被告人席上,她站得很直,两只手放在身体两侧,手指微微蜷着。

    审判长鲁南宣读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了诉讼权利。然后他翻开面前的判决书,戴上老花镜。

    “南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原审被告人李梦琪,女,三十八岁,汉族,南津市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二〇〇三年某月某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某月某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津市看守所。”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的挂钟在走。滴答,滴答,滴答。

    “南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梦琪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本院于二〇〇三年某月某日作出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梦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梦琪不服,提出上诉。江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〇〇四年某月某日作出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发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二〇〇五年某月某日作出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本院重新审判。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鲁南翻过一页,继续念。

    “经再审查明,二〇〇三年某月某日,案外人陈昆在被害人赵某家中持刀将赵某杀害。后原审被告人李梦琪回到家中,发现赵某已死亡,持菜刀砍击赵某尸体。经法医鉴定,赵某的死亡原因系锐器刺破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时间在李梦琪砍击之前。李梦琪砍击时,赵某已经死亡。”

    法庭里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李梦琪的父母坐在第一排,两只手紧紧攥在一起,指节泛白。

    “上述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证人证言、原审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原审认定李梦琪杀害赵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场提取的指纹经比对,系案外人陈昆所留。陈昆已被抓获归案,供认其杀害赵某的全部事实。李梦琪在案发前长期遭受被害人赵某的家庭暴力,精神处于极度压抑状态,其对自身行为的认知能力减弱,其所作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

    鲁南的声音更低了,低到像是在跟每一个人单独说话。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李梦琪在赵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砍击尸体,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本院原刑事判决;二、宣告原审被告人李梦琪无罪。”

    法槌落下。

    余音在法庭里回荡。

    李梦琪从被告人席上站了起来。眼泪流了下来,她没有说话,站在那里,手撑着桌面,肩膀一耸一耸的。她的嘴唇在动,像在说什么,但没有声音。她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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