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开了,窗外的田野、村庄、河流、山丘一帧一帧地从眼前掠过。榕城的灯火越来越远,越来越暗,最后融进了夜色里。他躺在卧铺上,把那本笔记本从帆布包里拿出来,翻开到空白页,在火车轮子撞击铁轨的咣当声中写下了几行字。
“去北京的火车上,对面铺位是一个老人,带着孙子回老家。孙子一直在问‘爷爷,北京有长城吗’。爷爷说‘有’。孙子说‘长城长吗’。爷爷说‘长,很长’。孙子说‘比火车还长吗’。爷爷笑了。我也笑了。北京有长城,长城很长。我去北京不是看长城,是去最高法汇报案子。那些案子也是长城,一砖一瓦砌起来的,砌了好几年,砌了那么高那么长。不是一个人砌的,是那些案子里的每一个人砌的。他们用他们的血、泪、冤屈,一块一块地砌。我只是把砖放正了,不让墙倒。”
第二天清晨,火车驶入北京站。十月的北京已经有了寒意,风从站台吹过来,带着北方的干燥和凛冽。陈正明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大衣,里面是白衬衫,毛衣是林婉清塞进箱子的那件,深蓝色的,领口有些紧,但很暖和。
他拉着行李箱走出车站,站在广场上,看着这座陌生又熟悉的城市。他来北京是为了汇报案子,不是为了看风景。但他还是多看了几眼。
天安门,人民大会堂,最高法的办公楼,那些在电视上、报纸上、法律条文上出现过无数次的地方,此刻就在眼前。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广场边上,一个年轻人从车上下来,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江南省高院陈正明”。陈正明走过去伸出手,年轻人握住他的手,很年轻,很干练,说话很快。
“陈院长,我是最高法研究室的,姓王。孙主任让我来接您。先送您去招待所安顿,然后去院里。孙主任在办公室等您。”
最高法的办公楼在一条安静的街道上,楼不高,但很庄严。门口立着两根大理石柱子,门楣上挂着国徽,红色的墙,灰色的瓦。
陈正明跟着小王走进大楼,走廊很宽,地面是暗红色的水磨石,擦得像镜子一样亮。
墙上挂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标语,金色的大字在日光灯下闪闪发光。
孙主任的办公室在三楼,门开着。陈正明站在门口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进来。”
孙主任五十出头,圆脸,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的,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
“陈正明同志,欢迎。你的材料我看了,那几个正当防卫的案子办得好,判决书写得好,道理讲得透。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解释,你们的案例很有参考价值。今天请你来,就是想听听你的审理思路,看看你们在实践中遇到了哪些困难,总结出哪些经验,对司法解释的制定有什么建议。”
陈正明坐下来,把帆布包放在脚边,从里面拿出那本笔记本翻开到某一页。
“孙主任,正当防卫的案子,我二审改判了几个。赵国强案、刘志军案、孙长林案、林国栋案、陈志远案。这五个案子的一审都判了有罪,二审都改判无罪。为什么一审会判错?因为一审法官怕。怕被害人闹,怕舆论骂,怕领导批。怕的结果就是错判。为什么二审能改判?因为二审法官不怕。不是胆子大,是有依据。最高法出了指导案例,明确了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有依据,就不怕了。不怕了,就判对了。”
他翻开笔记本,一页一页地讲,每一个案子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改判理由,清晰得像一幅工笔画。
孙主任听得很认真,不时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小王坐在旁边,录音笔开着,红色的指示灯一闪一闪的。
讲完后,孙主任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靠在椅背上。
“你们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困难,总结出的经验,对司法解释的制定有什么建议?”
陈正明想了好久,把笔记本翻到最后几页。那上面记着他这些年在正当防卫案件中的心得体会,一条一条的,有的写得很长,有的只有几个关键词。
孙主任,我建议司法解释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不能从事后冷静的视角苛求防卫人,要站在防卫人当时的立场,考虑其所处的危险境地、可供选择的手段以及应激状态下的心理压力。
第二,对于严重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防卫人采取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人具有防卫意图即可,不要求其具有‘不得不’的紧迫性。
第四,对于因琐事发生争执,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如果是在被攻击的状态下反击,不是互殴,是防卫。
第五,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但随时可能继续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