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二审上诉
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

    开庭那天,法庭里坐满了人。旁听席上有被害人的家属,有赵国强的亲属,有媒体的记者,有政法系统的同行。赵国强坐在上诉人席上,穿着一件旧夹克,头发白了大半,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他的目光一直盯着法官席,像一个人在黑暗中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光。

    陈正明坐在旁听席第一排,面前摊着笔记本。他没有主审这个案子,但他要来听,要来看,要来记录。如果合议庭判对了,他点头;判错了,他纠正。这是他的职责,也是他的底线。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现在开庭。传上诉人赵国强到庭。”

    法警把赵国强从候审室带进来,他走到上诉人席上坐下。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蜷着,指节泛白。他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了,一审、二审,他都经历过。每一次都坐在同一个位置,每一次都听法官念同一份判决书——“有罪”。他不服,上诉;上诉,又被驳回;驳回,再申诉。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但他知道,他不能放弃。放弃了,他就真的成了罪犯。

    审判长核对了当事人身份,宣读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了诉讼权利。然后他看着赵国强。“上诉人,你陈述上诉理由。”

    赵国强站起来,手撑着桌面,指节泛白。他的嘴唇动了几下,终于发出了声音。不是很大,但每个字都像一颗子弹,从心里射出来。

    “我没有犯罪。我看到那两个人打一个人,那个人倒在地上,抱着头喊救命。我喊他们住手,他们不听,转过身朝我走过来。我往后退,退到墙根,没路退了。我害怕,从口袋里摸出水果刀,想吓唬他们。他们还是走过来,我怕他们打我,就捅了一刀。我没想捅他,我只想让他别过来。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正当防卫。”

    他的声音有些发抖,眼眶红红的,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他在法庭上,在法官面前,在所有人面前,不能哭。哭了,就是软弱;软弱了,就会被人看不起。他不能被人看不起。

    审判长转向被害人。“传被害人出庭。”

    被害人站起来,走到证人席上坐下。他的脸色很苍白,腹部的手术疤痕透过衬衫隐约可见。他的目光在法庭里扫了一圈,落在赵国强身上,很快又移开了。

    “李某,一九九八年夏天那个晚上,你和你的朋友在城东的小巷里打赵国强的时候,他有没有求饶?”

    被害人低下头。“有。他喊救命,喊别打了。”

    “他喊了救命,你们停手了吗?”

    “没有。”

    “你们打了多久?”

    “不记得了。几分钟吧。”

    “他捅你的时候,你们在打他吗?”

    “在打。他躺在地上,我们还在打他。他可能是急了,才捅的。”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议论。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法庭里安静了。陈正明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被害人承认了,在赵国强求饶之后他们没有停手,在他倒地之后还在打他。这不是互殴,这是殴打;不是故意伤害,是防卫。

    审判长又传了另一个证人——那个路过的行人。他走进证人席,坐下,表情有些紧张。

    “你当时看到的情况,再说一遍。”

    行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看到两个人打一个人,被打的那个人倒在地上,那两个人还在打他。被打的那个人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朝其中一个人捅了一下。那两个人就跑了。”

    “你看到被打的那个人主动攻击对方了吗?”

    “没有。他一直在地上,被那两个人打。他根本没有机会主动攻击。”

    法庭里安静了,安静到能听见暖气片里水流动的声音,能听见有人在咽口水,能听见墙上的挂钟在走。滴答,滴答,滴答,像一个人在敲门。

    审判长合上文件夹。“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检察员发言。”

    省检察院派出的检察员站起来,翻开面前的文件夹。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本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赵国强虽然在防卫,但其使用凶器刺伤被害人,造成被害人重伤,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一审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已经是充分考虑赵国强防卫情节,从轻处罚。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辩护律师站起来,翻开材料。“审判长,辩护人认为,赵国强是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理由有三。第一,赵国强是在被两人殴打、无法逃脱的情况下才还手的。第二,赵国强使用的工具是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不是事先准备的凶器。第三,赵国强只捅了一刀,没有继续攻击。他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一审法院认定‘互殴’,是对事实的错误认定。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宣告赵国强无罪。”

    辩论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检察员坚持防卫过当,辩护律师坚持正当防卫。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审判长没有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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