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未成年人保护案
他们不敢再上诉了,怕花钱,怕输,怕被人骂。但他们还是来了,因为他们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孩子被人打了,法院还不替他做主。不甘心的人,不会放弃;不放弃的人,总会等到希望。

    下午,方远把林浩案的二审裁定书草稿送来了。发回重审,理由写得很清楚——一审事实不清,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应予发回重审。他把裁定书放在桌上,站在那里,没有走。

    “陈院长,林浩的案子发回重审了,一审法院会不会又判他输?”

    陈正明把裁定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有可能。”

    “那怎么办?”

    “那就再上诉。上诉到高院,我们再审。再审再判他输,那就再申诉。申诉到最高法。总有一个法院会判他赢。不是因为我同情他,是因为证据在他那边。证据在,案子就在;案子在,正义就在。正义也许迟到,但不会缺席。”

    方远把裁定书收进文件夹,夹在腋下,走到门口,停下来。“陈院长,您说正义不会缺席。但正义迟到的时候,被害人已经受了很多苦了。林浩才十五岁,他的背上有淤青,他的心里有阴影。正义来了,他的淤青能消吗?他的阴影能散吗?”

    “能。淤青会消,阴影会散。时间是最好的药。但法律不是药,法律是光。光照进来了,阴影就会散。散得慢,但一定会散。”

    方远没有再说,转身走了。

    陈正明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林浩才十五岁,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被老师打了,法院不帮他,学校不道歉,老师不认错。他只能靠自己,靠父母,靠法律。法律是他最后的希望。如果法律也帮不了他,他还能相信谁?他还能相信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吗?他还能相信好人会有好报吗?他还能相信努力就会有回报吗?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他不能让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对这个世界失去信心。

    他在心里对林浩说了一句话:“林浩,你才十五岁。你的人生还很长。你被老师打了,法院不帮你,学校不道歉,老师不认错。但你还有法律。法律是你最后的盾牌。盾牌破了,还有法院;法院输了,还有二审;二审输了,还有再审;再审输了,还有申诉;申诉输了,还有最高法。总有一个法院会判你赢。不是我同情你,是证据在你那边。证据在,案子就在;案子在,正义就在。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窗外,夕阳沉入了闽江。江面上最后一抹橘红色的光被黑暗吞没。他合上笔记本,背上帆布包,关了灯,走出办公室。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他走到楼梯口,停下来,从帆布包里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响了几声,接起来了。不是林婉清,是方远。

    “方远,林浩的案子发回重审了,你盯着。一审法院重审的时候,你派个人去旁听。如果他们又判林浩输,立即报给我。我亲自审。”

    方远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带着一丝激动。“陈院长,您放心。我亲自去旁听。他们判赢了,我回来报喜;判输了,我回来报忧。报喜报忧,都不能耽误。”

    “好。”

    挂了电话,陈正明走下楼梯。那片黑暗里,他闭上了眼睛。林浩的脸在他脑海里浮现,瘦瘦的,颧骨高高的,眼窝深深的,眼眶红红的。他哭了,但没有出声。眼泪就那么流着,顺着脸颊往下淌。十五岁的孩子,不该承受这些。他应该在学校里读书、打球、交朋友。而不是在法院里上诉、申诉、等待正义。

    他走出大楼,站在台阶上。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照在地面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法院的工作比检察院更磨人,比公安更磨人,比纪委更磨人。检察院是审案子,公安是破案子,纪委是查人。法院是判人。判人,比查人、破人、审人都难。因为你判的不是案子,是人的命运。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的命运,有时候甚至是一个国家的命运。他不能判错,也错不起。

    他走下台阶,走进榕城四月的晚风里。风暖洋洋的,带着江水的腥味和花香的甜腻。他走得很慢。春天来了,林浩的案子发回重审了。他等着,等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等一个新的结果。也许赢,也许输。赢了,他高兴;输了,他不气馁。输了,还有二审;二审输了,还有再审;再审输了,还有申诉;申诉输了,还有最高法。总有一个法院会判他赢。他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