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未成年人保护案
    性骚扰案宣判后的第三天,方远又来了。这一次他手里抱着的不是卷宗,是一个十五岁的男孩。男孩站在刑一庭办公室门口,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校服,脚上是一双旧运动鞋,鞋带断了,打了个结。他的脸很瘦,颧骨高高的,眼窝深深的,嘴唇有些发白。他站在方远身后,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两只手垂在身体两侧,手指微微蜷着,指节泛白。

    “陈院长,这就是那个案子的当事人。他叫林浩,今年十五岁,在榕城一所中学读初中。”方远侧过身,让男孩走到前面来,“林浩,这是省高院的陈院长。你把你的情况跟他说说。”

    林浩抬起头看了陈正明一眼,很快又低下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声音很小,小到像蚊子叫。“陈院长,我……我不想上诉了。一审判了,我输了。我不想再折腾了。我爸妈也说不折腾了,折腾不起。”

    方远的脸色变了。他蹲下来,跟林浩平视。“林浩,你不是输了。一审法院判你输了,不代表你真的输了。法律还有二审,二审还有机会。你不试,怎么知道会输?”

    林浩的眼泪掉了下来。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种憋了很久的、终于被人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再也兜不住的无声流淌。他用袖子擦了擦脸,声音有些哽咽。“方叔叔,我试过了。一审的时候,我爸妈借了钱请了律师,律师说一定能赢。结果呢?输了。钱花了,官司输了,还被人说我是‘碰瓷的’,说我想讹学校的钱。我受不了了。我不想再被人骂了。”

    陈正明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林浩面前。他没有蹲下来,没有跟他平视,而是伸出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林浩,你抬起头,看着我。”

    林浩慢慢抬起头。他的眼睛很红,但很亮。不是那种被泪水洗过的亮,是那种一个人在黑暗中待了很久、已经快要放弃、忽然看到一丝光亮时瞳孔放大的亮。

    “你说你受不了被人骂。我也受不了。我受不了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被人打成这样,法院还不替他做主。一审法院判你输了,不是因为你错了,是因为法官不敢判。怕得罪学校,怕得罪老师,怕得罪教育系统。他怕的人很多,唯独不怕你。你是个孩子,你没有权,没有钱,没有背景。你的伤在背上,在屁股上,青一块紫一块。那些伤不是‘拍了几下’能造成的。一审不信,我信。证据在,伤在,法院就要替你做主。不是替你做主,是法律替你做主。法律在,你就不用怕。”

    林浩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这次他没有擦,让眼泪流着。陈正明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没有收回来,就那样按着,像一棵树撑住了另一棵快要倒下的树。

    “陈院长,我真的……真的还能赢吗?”

    “能不能赢,不是我说了算,是证据说了算。你的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在,照片在,证人在。一审法院说证据不足,不是证据不足,是他们不想看。你不试,怎么知道他们不想看?你试了,他们看了,就算还是判你输,你也没有遗憾了。你没有遗憾,你的父母也没有遗憾。你们可以对自己说——我们尽力了。尽力了,就不后悔。”

    林浩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沉默了很久。走廊里的声控灯灭了,又亮了。

    “陈院长,我上诉。”

    陈正明把手从他肩膀上收回来。方远站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递给林浩。林浩接过纸巾,擦了擦脸,把纸巾攥在手心里,攥成了一个纸团。

    “方远,你安排承办人重新阅卷。把一审的所有材料调上来,一件一件地过。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学校的解释、老师的证言、同学的证言,每一样都不能漏。然后发回重审,不是改判,是发回重审。一审事实没查清,必须重新查。查清了,该维持维持,该改判改判。”

    方远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陈院长,发回重审的理由是什么?”

    “一审对‘体罚’的认定有问题。‘拍了几下’和‘多处淤青’不是同一个概念。一审采信了学校的解释,但没有要求学校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的解释是真实的。学校的解释是‘正常惩戒’,但正常惩戒的证据在哪里?有没有校规支持?有没有教师手册规定?有没有其他老师在场作证?这些都没有。一审把举证责任搞颠倒了,所以事实没有查清。发回重审,不是改判,是把事实查清楚。查清楚了,该维持维持,该改判改判。”

    方远把这几条记了下来,把笔记本塞回口袋,拍了拍林浩的肩膀。“林浩,你先回去等消息。二审法院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会重新审理。你不要怕,法律会替你做主的。”

    林浩点了点头,朝陈正明鞠了一个躬,转身走了。他的背影很瘦,校服空荡荡的,像一件挂在衣架上的衣服,风一吹就会飘起来。

    方远送他出去,门关上了。陈正明坐在桌前,把案卷里的伤情照片又看了一遍。淤青在黑白照片里格外刺眼,青紫色的,一块一块的,大的像巴掌,小的像指印。那个瘦弱的、穿着校服的男孩,被老师打了,打了还不止一次。他的父母借了钱请了律师,一审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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