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远,合议庭的意见呢?”
方远把纸翻到第三页。“合议庭的意见更分裂。两个人的意见是维持原判,一个人的意见是发回重审。维持的理由是体罚与教育惩戒的界限确实模糊,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有一定的惩戒权。如果动辄认定体罚,老师不敢管学生,教育就无法进行。
发回重审的意见认为,一审对‘体罚’的认定标准有问题。学校的解释是‘拍了几下’,但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背部有多处淤青,臀部红肿,这不是‘拍了几下’能造成的。应该发回重审,要求一审法院重新调查事实。”
陈正明把诊断证明从卷宗里抽出来,放在桌上。淤青的照片很清晰,青紫色的,一块一块的,大的像巴掌,小的像指印。这些伤不是“拍了几下”能造成的,是反复击打、用力击打才能形成的。
“方远,这个案子,我同意发回重审。一审对体罚的认定有问题。‘拍了几下’和‘多处淤青’不是同一个概念。一审采信了学校的解释,但没有要求学校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的解释是真实的。学校的解释是‘正常惩戒’,但正常惩戒的证据在哪里?有没有校规支持?有没有教师手册规定?有没有其他老师在场作证?这些都没有。一审把举证责任搞颠倒了,所以事实没有查清。发回重审,不是改判,是把事实查清楚。查清楚了,该维持维持,该改判改判。”
方远把这两条意见都记了下来,把纸折好塞回口袋。他没有马上走,站在那里,手插在裤兜里,手指在里面轻轻点着,像在弹一首无声的曲子。那曲子里有期待,有试探,也有某种他不想明说的、希望被认可的迫切。
“陈院长,你知道这两个案子为什么在我手上压了那么久吗?”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低到像是在跟自己说话。
陈正明靠在椅背上,看着他。
“不是因为案情复杂,是因为没有人愿意作决定。维持原判,简单,不会错;改判或发回重审,麻烦,可能错。所以谁也不愿意作决定,拖着,拖到审限快到了,拖到不能再拖了,拖到分给新来的副院长。你来之前,这两个案子在庭务会上讨论了好几次,每次都是争来争去,没有结果。老陈说‘维持原判,保险’;小宋说‘改判,对当事人负责’。谁也说服不了谁。我也拿不准,所以一直压着。”
陈正明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着方远。窗外那棵梧桐树的叶子已经长出来了,嫩绿嫩绿的,在风里摇晃。春天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
“方远,你不是怕作决定,你是怕作错了决定。法官也是人,人也怕错。但怕错就不作决定,法律的尊严就没有了。当事人上诉到高院,不是来听我们说‘证据不足’的,是来听我们说‘对’或者‘错’。你说‘对’,要说出对的理由;你说‘错’,要说出错的根据。你说不出来,当事人不服。你说得出来,当事人服不服是他的事,你已经尽了你的职责。尽职责的人,不怕错。”
方远站在那里,手从裤兜里抽出来,垂在身体两侧。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皮鞋尖,那上面有一点灰尘,大概是刚才爬楼梯时蹭的。
“陈院长,我在刑一庭干了那么多年,审过的案子有几百件。有改判的,有维持的,有发回重审的。我不敢说我每一个案子都判得对,但我敢说每一个案子我都尽了全力。你来了,我更不敢偷懒了。不是因为你官大,是因为你懂。你知道我们的难处,你愿意替我们扛。”
陈正明转过身来。“我不是替你们扛,我是跟你们一起扛。你们扛不动了,我帮你们扛;我扛不动了,你们帮我扛。谁也不是铁打的,都会累,都会怕,都会错。但错了要认,认了要改。改了,就是好法官;不改,就是坏法官。你不是坏法官,你是好法官。好法官不怕错,怕的是不改。”
方远走到桌前,把那摞卷宗重新摞好,抱在怀里。他的眼眶有些红,但表情是硬的。他在刑一庭干了那么多年,从书记员干到审判员,从审判员干到副庭长,从副庭长干到庭长。
他的头发白了大半,不是染的,是熬的。法官这个职业,把人的头发熬白了,把人的眼睛熬花了,把人的腰熬弯了,但把人的心熬硬了。心硬了,才能坐得住那张椅子,才能敲得响那个法槌,才能看得透那些案卷。
“陈院长,谢谢你。”方远抱着卷宗,走到门口,停下来,没有回头。“你来了,我敢判了。不是因为你每次都支持我,是因为你说得对。你对,我敢判;你错,我敢跟你争。”
陈正明没有接话。方远走了,皮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发出沉稳的声响,节奏比来时轻快了一些,像一个人卸下了重担,又像是刚把一块压在心头许久的石头搬开。
陈正明坐回桌前,翻开那本笔记本,在今天的日期下面写了几行字。“方远来了。他带来了性骚扰案和未成年人案。两个案子,合议庭意见都不一致。不是案子复杂,是法官不敢判。怕错。怕错就不敢判,不敢判就拖着,拖着就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