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搞清楚京海政法系统的真实状况,不是汇报材料里的“成绩显著”“稳中向好”,是卷宗里的超期羁押、证据链断裂、程序违法、推诿扯皮。那些东西写在纸上,藏在柜子里,锁在抽屉中,没有人愿意把它们翻出来,因为翻出来就是问题,问题就是麻烦,麻烦就是责任。
第一站是京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看守所在城东,从市委大院开车要四十分钟。车越开越偏,路越来越窄,两边的房子从高楼变成了平房,从平房变成了荒地。
看守所的铁门是黑色的,很高,门口站着两个武警,荷枪实弹。陈正明出示了工作证和政法委的介绍信,武警战士检查了证件,用对讲机跟里面通话,过了一会儿铁门开了。
来接他的是看守所的所长,姓郑,四十多岁,穿着一身警服,肚子很大,把皮带都遮住了。他脸上挂着职业性的笑容,但那笑容在看见陈正明身后没有跟着电视台记者之后,收了三分。郑所长一边走一边介绍,说看守所这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长足进步,连续几年无安全事故,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陈正明没有接话。他不想听这些,他想看的是真实的情况。他停下脚步,转身看着郑所长。“郑所长,我要看超期羁押的台账。近三年所有超期羁押的案件,按年度分类,每一个案件都要注明超期天数、超期原因、办案单位、办案人。你现在带我去。”
郑所长的脸色变了,那种变色不是从红变白,是从红变灰,像一块烧红的铁被突然浇了一盆冷水,发出嗞啦一声,冒出呛人的白烟。他的笑容彻底消失了,搓了搓手,那双手又肥又白,手指短粗。“陈书记,这个台账,我们每周都报给检察院,检察院那边应该有。”
“我问的不是检察院,我问的是你。看守所是羁押场所,在押人员什么时候进来的,什么时候该出去的,什么时候出不去的,你这里应该有最准确的记录。检察院的监督是事后监督,你这里是事前控制。你把台账拿出来,我看看。”
郑所长站在那里,手不搓了,插进裤兜里,低下头想了想,抬起头挤出一点笑。“陈书记,这需要向上级请示。”陈正明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躲闪。他不再说话,站在原地等着。郑所长见他不动,犹豫了一下,转身走了。过了十几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台账,封面是牛皮纸的,边角磨得发白。他把台账放在桌上,翻开第一页。
陈正明低下头一页一页地翻,看得很慢,每一页都仔细地看。超期羁押的案件很多,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原因五花八门——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在法院审理,案件补充侦查,办案人出差,办案人生病,办案人调走了,卷宗找不到了。他翻到第三十六页的时候,手指停了。
一个盗窃案的嫌疑人,超期羁押了将近一年,超期原因是“卷宗丢失”。他把这一页折了一个角,继续往下翻。超期羁押一年以上的有将近十件,其中一件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超期羁押了快两年,超期原因是“案件在检察院和法院之间来回退查,退了查,查了退,一直没有结论”。
他把台账合上,那“砰”的一声在安静的房间里像打雷。“郑所长,这些超期羁押的案件,你们向检察院报告过吗?”
“报告过。每个月都报告。”
“检察院怎么处理的?”
“检察院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但我们也没办法,办案单位不退,我们不能放人。放了人,办案单位找我们麻烦;不放人,检察院找我们麻烦。我们夹在中间,两头不是人。”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委屈,一丝无奈,一丝“你当了政法委副书记你就知道我们有多难”的诉苦。
陈正明看着他那张肥白的脸,没有安慰。
“郑所长,超期羁押是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不是建议,是命令。你夹在中间不是理由,你没有向更上级报告不是理由,你怕得罪办案单位不是理由。你怕得罪办案单位,那你怕不怕法律?法律说不能超期羁押,你就不能超期羁押。办案单位不退,你向上级报告;上级不管,你向再上一级报告。报告了,责任就不在你。不报告,责任就在你。你现在把台账给我复印一份,我要带走。”
第二站是京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姓孙,四十出头,瘦高个,戴着一副银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的,像一个中学老师。陈正明坐下来,没有寒暄,从帆布包里拿出看守所超期羁押台账的复印件,放在孙处长面前。
“孙处长,这是看守所近三年超期羁押的台账。这么多超期羁押的案件,你们检察院发了多少纠正违法通知书?”
孙处长拿起台账翻了翻,眉头皱了起来,摘下眼镜用眼镜布擦拭,动作很慢。他把眼镜戴上,抬起头看着陈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