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在讯问笔录中说“我被警察打了”,但后面的供述又改了口,说是“自己撞的”。审查报告上没有对这张照片作出任何解释。
陈正明把这本案卷抽出来放在一边。
他又翻了六份案卷,发现了类似的问题。有的嫌疑人体表有伤,有的讯问笔录的时间对不上,有的同步录音录像缺失。
这些线索被分散在不同的案卷里,像散落在沙滩上的贝壳,每一枚都很小,但把它们串在一起,就能看出一个规律——刑讯逼供不是个别现象,是某些侦查员习以为常的“工作方法”。
他拿起电话拨了侦查监督科的电话。“吴科长,你过来一下。”
吴科长很快上了四楼,站在办公桌前。陈正明把那七本案卷摊开,一页一页地指给他看。
“吴科长,这七件案子,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侦查违法嫌疑。刑讯逼供,讯问笔录时间矛盾,同步录音录像缺失。审查报告上写的是‘未发现违法情形’。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没有发现?”
吴科长低下头看着那些案卷,脸上的表情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陈检,这些案子我都看了。嫌疑人的伤,有些是抓捕过程中造成的,不是在讯问过程中造成的。讯问笔录的时间矛盾,可能是笔误。同步录音录像缺失,是因为设备故障。我觉得这些小问题,不值得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发出去,公安那边不高兴,以后的工作不好做。”
陈正明看着吴科长。“吴科长,你刚才说‘小问题’。刑讯逼供是小问题?讯问笔录时间矛盾是小问题?同步录音录像缺失是小问题?这些不是小问题。这些是程序违法。程序违法,不是‘不值得发’,是‘必须发’。你不发,就是在纵容。”
陈正明从那摞材料里抽出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底稿,是上次发给老周的那份的复印件。
“这是我之前在公诉科的时候,发给绿藤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纠正违法通知书。你看看吧。公安那边当时也不高兴,老周在电话里骂我。但我发了之后,他们补了证据,案子顺利起诉了,法院判了。公安那边后来怎么看我?他们觉得我是个较真的人,但他们更相信我。因为他们知道,我发的每一份通知书,都是对的。”
吴科长接过那份底稿看了一遍,把它放回桌上。“陈检,我明白了。这七件案子,我回去重新审查。该发通知书的发通知书,该写检察建议的写检察建议。”
“不是重新审查。是依法处理。四个字,你记住就行。”
吴科长走了。
第二天,七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从侦查监督科发往了榕城市公安局及各分局。这些通知书措辞严谨,每一条都引用了法律依据,每一条都指出了具体的违法事实。通知书在榕城公安系统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人打电话来质问,有人写了情况说明试图搪塞,也有人选择了沉默。
第三天,陈正明的办公室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他穿着一身警服,肩章上的警衔是一级警司,三十出头,国字脸,浓眉大眼,站在那里像一堵墙。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我没错、是你们找茬”的表情。
“陈检,我是榕城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刑侦大队的。你们侦查监督科给我们发了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说我在讯问嫌疑人的时候存在程序违法。我来讨个说法。”他的声音很大。
陈正明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他面前,没有请他坐下。“你是哪个案子的承办人?”
“张大勇故意伤害案。嫌疑人说我打了他,我没有。他身上的伤是抓捕的时候自己摔的。”
陈正明从文件柜里找出那本案卷,翻到那张嫌疑人的伤情照片,递给他。“这是他手臂上的伤。你说是抓捕的时候自己摔的。摔能摔成这样?从手腕一直淤到肘关节,一片完整的青紫色,没有擦伤,没有破皮。这不是摔的,这是拧的。”
那个警察低下头看着那张照片,沉默了片刻。“我确实没有打他。可能是其他同事。”
陈正明把照片收回去,看着他的眼睛。“不管是哪个人,事实是——嫌疑人在你们派出所被讯问期间,身上出现了不是抓捕造成的伤痕。你没有在讯问笔录中记录,没有在体检记录中注明,没有做任何解释。这是程序违法。我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不是针对你个人,是针对这个违法行为。你们内部谁造成的,你们自己去查。”
那个警察的嘴唇动了几下,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站在那里像一棵被风吹得有些歪的、但没有倒的树。“陈检,我不是来吵架的。我是来问清楚,以后怎么避免这种情况。你告诉我,我回去改。”
陈正明看着他。这个人不是来耍赖的,是来求教的。“第一,讯问之前,必须对嫌疑人进行体检,记录体表有无伤痕。第二,讯问过程必须同步录音录像。第三,嫌疑人的每一次供述,都要在合法的、有录音录像的环境下进行。你把这三点做到位了,就不会接到纠正违法通知书。”
那个警察站在